安正时尚(6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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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8-22 16:37
业绩情况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 - 1800.00万元到 - 900.00万元[7] - 与上年同期比净利润减少4594.07万元到3694.07万元[7] 股票情况 - 2024年8月20 - 22日股价连续三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3][4][7] 其他信息 - 2024年8月29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5]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5][6]
安正时尚: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08-22 16:37
信息披露 -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 - 公司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1] 股票交易 - 本次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控人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1]
安正时尚: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08-15 19:08
信息披露 -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无处于筹划阶段重大事项[1] 股票交易 -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1]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8-15 19:08
业绩总结 - 预计2024半年度净利润 - 1800.00万元到 - 900.00万元[7] - 与上年同期相比,2024半年度净利润减少4594.07万元到3694.07万元[7] 其他 - 2024年8月14 - 15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3][4][7] - 2024年8月29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5] - 主营业务未变,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7]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4-07-26 16:05
股东持股情况 - 郑安杰持股27,048,000股,占总股本6.78%[3] - 郑安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4,519,518股,占比71.27%[3] - 郑安政持股130,165,218股,占比32.61%[6] - 陈克川持股41,406,300股,占比10.37%[6] - 郑安坤持股44,100,000股,占比11.05%[6] - 财通证券资管计划持股21,000,000股,占比5.26%[6] -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基金持股20,800,000股,占比5.21%[6] 股份质押情况 - 郑安杰累计质押15,000,000股,占其持股55.46%,占总股本3.76%[3] - 郑安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96,170,000股,占其持股33.80%,占总股本24.09%[3] - 郑安政累计质押23,000,000股,占其持股17.67%,占总股本5.76%[6] - 陈克川累计质押19,170,000股,占其持股46.30%,占总股本4.80%[6] - 郑安坤累计质押39,000,000股,占其持股88.44%,占总股本9.77%[6] 风险情况 - 郑安杰资信良好,质押风险可控,有应对平仓风险措施[8]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7-22 19:1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 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7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06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分别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选定的信披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经公司核 ...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7-22 19:1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7月22日为授权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939.00万份股票期权[3][10][12] - 行权价格为4.49元/股[3][10][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2] 行权安排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12]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 - 24个月内,行权比例50%[14]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 - 36个月内,行权比例50%[14] 业绩考核 - 2024年度净利润不低于0.6亿元,对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14] -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对应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14]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五档,A档行权比例100%,C档80%,D档0%[16]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17]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总股本1%,累计不超10%[17] 费用摊销 - 授予939.00万份股票期权应确认总费用111.41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33.01万、57.92万、20.48万元[21] 其他 - 2024年7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并披露公告[3][4] - 2024年7月5 - 1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4]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满足,授权日等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3]
安正时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9: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正时尚"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安正时尚 2024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特聘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 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2 19:11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06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168 弄 7 号楼安正时尚 6 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 式通知全体监事,并发出会议资料。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琦召集并主持,应到会 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 ...
安正时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2024-07-22 19:11
一、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核查意见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慎核 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