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60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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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603982)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10-20 18:46
发行流程 - 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 - 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 - 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9] - 2025年7月25日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10] - 2025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11] 发行对象 - 德润控股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无违规情形[13] - 德润控股属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发行风险等级匹配[14] - 德润控股不属于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管理人,无需登记备案[15] - 德润控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持股100%,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16] 发行情况 - 2024年12月12日与德润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18] - 发行股票数量为25,575,447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且超《发行方案》拟发行数量70%[19]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13日,发行价格7.82元/股[19] - 2025年10月10日发出《缴款通知书》,10月13日发行对象全额汇入认购资金[22] - 10月13日保荐人指定账户收到德润控股认购资金199,999,995.54元[22] - 10月14日中金公司划转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至公司指定账户[22] - 截至10月14日,向德润控股发行25,575,447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5.54元[23]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846,39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5,153,605.44元[23] - 募集资金中计入股本25,575,4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169,578,158.44元[23] 发行合规 - 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24][26]
泉峰汽车(603982)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
2025-10-20 18:46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 公司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9,553,548元[3] - 拟增加注册资本25,575,447元,变更后为365,128,995元[3] - 2020 - 2024年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878,218元[6] - 2022 - 2025年“泉峰转债”转股增加78,221,487元[6] - 以上变动合计净增75,343,269元[6] - 2025年4月1日转股增67,198,209元未登记[7] - 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365,128,995元,占比100%[24] 股份发行与募集资金 - 向特定对象发行25,575,447股,价格7.82元/股,募资199,999,995.54元[3][21] - 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到197,479,995.54元,净额195,153,605.44元[22] - 发行费用4,846,390.10元,含承销保荐等费用[23] 股份结构 - 变更后限售股25,575,447股,占7%;无限售股339,553,548股,占93%[18][25]
泉峰汽车(60398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5-10-20 18:45
发行信息 -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5] - 定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13日,发行价格7.82元/股[6] - 发行股票数量25,575,447股[7] 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5.54元,净额195,153,605.44元[8] - 计入股本25,575,447.00元,资本公积169,578,158.44元[25]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现金认购全部A股[10] - 德润控股由潘龙泉直接持有100%股份,构成关联交易[31] 时间节点 - 2024年12月签署认购协议,2025年10月认购资金到账[20][23] - 2024 - 2025年多项发行相关议案通过[16][17] - 2025年7 - 9月获上交所审核意见和证监会批复[18][3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6 03:5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75,4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5.54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46,390.1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53,605.44元 [2] -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4日到账,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2] 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与专户开立 -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 - 公司开立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 [3][4]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 保荐机构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开户银行需予以配合 [6] - 开户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7]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泉峰汽车(603982) -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5-10-15 17:30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7 号),南京泉 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75,44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5.54 元,扣除发行 费用计人民币 4,846,390.1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153,605.44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597 号验资 ...
泉峰汽车(603982)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10-09 16:0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大道 159 号)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27 08:42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召开 [1] - 公司股份总数339,553,548股 其中关联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和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36,671,068股需回避表决 实际有表决权股份202,882,480股 [1][3] - 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主持 7名董事、3名监事及管理层全部出席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获得通过 [2] -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 关联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和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3] 法律见证情况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王聪晖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4]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文件备查 - 备查文件包括经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 公告由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7日发布 [7]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7 03:46
会议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召开 [2] - 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公司全体7名董事及3名监事均出席会议 管理层包括总经理章鼎及副总经理李文亚等列席 [4] 股东参与及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339,553,548股 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实际有效表决股份202,882,480股 [2] - 关联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及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36,671,068股 未参与本次会议表决 [2][6]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 -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 王聪晖见证 [6] - 律师认定会议召集程序 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泉峰汽车(603982)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8:03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9月10日决议召开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8] - 2025年9月11日公告会议通知[8]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00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8]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及网络投票股东265名,代表股份6,408,140股,占比3.1585%[9] 会议合规 - 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资格等均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6][11][13] 议案审议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审议特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15]
泉峰汽车(60398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8:00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在南京召开[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65人[3] - 董事、监事均全员出席[9] 股份数据 - 公司股份总数339,553,548股[3] - 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6,408,140股,占比3.1585%[3] 议案表决 - 特定对象免于要约收购议案,A股同意票比例87.9961%[7] - 议案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