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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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光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8:16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19日董事会同意回购,价不超30元/股,资金3000 - 6000万元,期限3个月[6] - 截至2024年5月17日,实际回购1723682股,占总股本1.0735%[6]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158837896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57元,共派9053760.072元[8] 除权(息)参考价 - 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29.504元,实际29.503元(5月30日收盘价算)[9] - 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003%[9]
福光股份(688010)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6 18:15
利润分配方案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23,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6/24[4] - 每股现金红利0.057元(含税),每10股派0.57元(含税)[6]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158,837,896股,调整后分配总额9,053,760.072元(含税)[8] 除权参考价格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0.056元/股[9] 红利派发与税收 - 四家公司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12] - 不同股东类型税负不同,实发红利有差异[13][14][15]
福光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流程 提升审计质量 促进经济管理和效益提升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 [1] - 内部审计范围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内部控制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 经营活动效率等领域的评价活动 [1][3]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 战略执行 运营效率 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资产安全五大维度 [1]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审计部独立行使监督权 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不受其他部门干预 且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6] - 审计部需配备专职专业人员 必要时引入外部专家 审计人员需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 [2][7][8] -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 与审计事项存在关联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审计工作 [2][11] 审计职责与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评估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审计财务数据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3][12][13] - 审计事项覆盖财务收支 经营管理 高管离任审计 工程项目审计及专案调查等七大领域 [4][5][13] - 审计部拥有调阅资料 现场调查 列席会议 追缴资产等七项权限 可出具整改建议并追踪落实情况 [5][16] 审计工作程序规范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 实施前需提前三日发送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 [6][18][19] - 审计流程包括资料核对 实物核查 编制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6][7][20][21] - 重要项目需实施后续审计 检查整改执行情况 审计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7][22][23] 档案管理与监督机制 - 审计档案需分类归档 未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8][24][25][26] - 建立审计人员考核机制 对违规行为视情节追究责任 包括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9][27][30]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对破坏审计工作的行为明确处分措施 [8][9][29][32] 制度解释与生效 -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33][34]
福光股份: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总则 - 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制度旨在规范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防范风险,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金融衍生品定义涵盖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产品,基础资产可涉及证券、利率、汇率、商品等,交割方式包括实物或现金结算[1]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经审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1] 业务操作原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仅用于套期保值目的,禁止投机或套利行为[2] - 交易对手限定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机构[2] - 合约品种、规模、方向需与业务背景匹配,期限不超过业务合同规定期限[2] - 交易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专用账户,禁止使用募集资金[2] 审批权限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主体,交易需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批[3] - 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必须经股东会批准[3] 管理及操作流程 - 财务部为主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资金调配及会计核算;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议案提交及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监督[4] - 操作流程包括市场研判、方案制定、价格确认、合约签署及资金交割[4] - 重大交易变动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审计部定期审查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4] 信息隔离与风险处理 - 业务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5] - 标的资产价格剧烈波动时需上报财务总监,触发止损限额或异常事件需启动应急机制[5] - 重大风险达到披露标准时需及时公告[6]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交易信息按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披露,交易资料及开户文件由财务部保管10年[7]
福光股份: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性和连续性 [1] - 选聘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适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完善内控体系及安全保密管理能力 [3] 组织管理架构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全过程,包括制定政策、监督流程、提出建议及定期提交履职评估报告 [4] - 需重点关注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未轮换关键审计人员等高风险情形 [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选聘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 选聘程序与方式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通过官网发布包含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 [9] - 选聘流程包括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及业务约定书签订,聘期1年可续聘 [7] - 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超过15%,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基准价采用平均值计算 [15] 改聘与解聘机制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审计资源不足、资质丧失等情形时必须改聘 [11] - 改聘前需对拟聘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独立性等全面评估 [12] - 更换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 [14] 审计质量管理要求 - 重点评估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复核、分歧解决、缺陷整改等环节 [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重大资产重组前后服务期合并计算 [16] - 审计费用同比下降20%以上需在披露文件中说明原因及定价原则 [17] 信息安全与档案管理 - 选聘合同需设置信息安全保护条款,加强涉密信息管控 [18] - 选聘相关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禁止伪造或销毁 [19]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1][22] -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上位法为准 [23]
福光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083.9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1,769.65万元[1][2] -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38,530.5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未披露[8]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未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额未披露[6] - 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未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额未披露[6]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总投资未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额未披露[8]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3,265.06万元[3] 募集资金使用调整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3,113.43万元(全光谱项目3,082.17万元,AI光学项目31.26万元)[2] - 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增资2.5亿元并提供无息借款1.3亿元用于全光谱项目[2] - 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 棱镜冷加工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至福清市融侨开发区[4] - AI光学项目延期至2022年4月,精密加工实验中心项目延期至2022年3月[5][6] 超募资金使用 -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7,993.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6,661.91万元的29.98%[9][11] - 承诺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对外财务资助[9][12] 保荐机构意见 - 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批准[13] - 资金用途符合主营业务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13]
福光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30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福光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19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58 号公司 1 楼会议室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30 日 至2025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
福光股份(6880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13 17:0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亿元,净额9.1769645603亿元[1]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2.666191亿元[16]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7.66282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6.573464亿元[4] - 2022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减至3.853056亿元,剩余1.666385亿元[12] - 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结项,882.31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资金使用决策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增资,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3.5亿元[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不超过1.303891亿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5] - 2020年2月24日同意将3265.06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5] - 2021年8月14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5.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9] - 2022年1月19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 - 2022年3月24日同意将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 2022年8月5日同意使用不超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1] - 2022年剩余1.666385亿元,9537万元用于新项目,7126.85万元留存专户[12] - 2023年3月6日拟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 2023年8月3日同意使用不超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2023年拟用7993.2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13] - 2024年3月18日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4] - 2024年7月30日同意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5] - 2025年3月13日拟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5]
福光股份(68801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3 17:01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6] - 审计部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多方面内部审计监督[5]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审计项目立项后,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审计终结后五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18] - 被审计者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18] 审计权限与处理 - 审计部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等权限[13] - 审计部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等处理权限[14]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4] - 审计部可提表彰奖励建议[24] 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25] - 拒绝提供审计资料者受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27] - 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2]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应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8]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28]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责任人[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董事会通过后实施[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