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科技(68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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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68802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5 21:2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材料、废料等销售收入384.40万元,2023年为334.41万元[9] - 2024年度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384.40万元,2023年为334.41万元[10]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8,037万元,2023年为32,891.68万元[10] - 2023年度材料、废料等销售收入占比1.01%[9]
奥福环保(68802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5 21:2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04,134,002.76元,较2023年度下降18.41%[40] - 2024年度营业成本281,663,499.43元,较2023年度下降9.70%[40] - 2024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亏损均扩大[4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289.90%[31]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31]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31] 用户数据 - 未提及相关内容 未来展望 - 未提及相关内容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未提及相关内容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未提及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已回购的869,867股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4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49]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流动资产较2023年下降约34.77%[28] - 2024年末流动负债较2023年下降约51.99%[28]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下降约5.96%[28]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下降约12.22%[2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较2023年下降约40.97%[28]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下降约6.79%[28] - 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增长约70.18%[28] - 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下降约23.68%[28] - 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增长约100.63%[28] - 2024年末应交税费较2023年增长约269.05%[28] - 2024年末资产总计较2023年末增长17.13%[38] - 2024年末负债合计较2023年末增长72.67%[38]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长3.94%[38] - 2024年末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0.16%[38] - 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末增长28.70%[38]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36.73%[31] - 2024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4.11%[43] - 2024年所有者权益本年增减变动金额为 - 3,052,345.06元[45][47]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等[4]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存货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7][10][11][13] 会计政策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核销、单项计提等标准[60] - 重要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非全资子公司标准[60] -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视为库存股[77] - 各类企业合并及处置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78][79][80][81][83][84][85][87][91] - 合营安排分类及核算方法[92][94][9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97] - 外币交易及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折算方法[98][99][101]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计量及转移等处理[104][105][106][108][111][113][118][119][120][122][123][124][132][133][134][136][137][139][140][142][143][145][146][147][149] - 存货计价、盘存、跌价准备计提方法[156][157][158]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160][161] -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的列示[162][163][165][167] - 持有待售类别划分及计量[170][172] - 终止经营定义[173] -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核算方法[177][179][181][183][184][185] - 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及后续计量方法[192][193][194][195][197] -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199]
奥福环保(68802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21:22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5]251Z0173号[1][2] - 审计对象为奥福环保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2] - 审计报告签字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7] 责任说明 - 奥福环保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3]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缺陷[4] 审计结论 - 奥福环保于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广实)
2025-04-25 20:4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6] - 2024年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3个议案[8] 经营决策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预计年度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4年5月17日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议案[15] 报告与审计 - 按时编制并发布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程序合规[12]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其他事项 - 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6] -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16]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供决策建议[18]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浩)
2025-04-25 20:49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战略、审计、提名委员会分别召开3、4、2次会议[5][6] - 2024年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8] 议案审议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4年5月17日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议案[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16] 公司事务 - 2024年张浩考察安徽奥福与江西奥福子公司[9]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 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5] 未来展望 - 2025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供决策建议[17]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4-25 20:49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4月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1] - 重大事项按情形及时或暂不披露[4] - 符合条件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制度执行要求 - 确定事项需登记归档,经董事长签字[8] - 按流程进行内部审核[10] - 情况变化及时核实披露[1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2]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5 20:4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15]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投票制度 - 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25] 表决计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及选举独立董事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2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0]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加[31] 优先股表决 - 发行优先股审议时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33]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永明)
2025-04-25 20:49
会议召开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5]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5] 决策事项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预计年度关联交易议案[10] - 2024年5月17日审议通过聘任副总经理等议案[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15] 其他事项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12] - 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5]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供决策建议[17]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5 20:49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8] 沟通情况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等[10]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13]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6] - 工作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职责[19]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0]
奥福环保(688021)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5 20:49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 信息披露原则与主体 - 公司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多类主体[9] 信息披露管理与发布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0] -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11] 信息提供与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提供信息,有疑问可咨询董事会秘书[12] 信息披露一致性与特殊情况 - 公司应保证指定媒体披露文件与交易所登记内容一致[6] - 公司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7]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5]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股东会通知 - 公司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21]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应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说明原因[22]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6]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业绩预告与数据差异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实现扭亏为盈需进行业绩预告[29] - 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29] 文件保存与指定媒体 - 公司董事等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36]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38] 违规责任与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信息,否则追究责任[40]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给予内部通报批评等处分,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4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4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关法律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4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