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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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公司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负责人1名[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2次,分别在半年、年度结束后2个月和4个月递交[18] - 重大临时事项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18]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常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22] - 必要时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22] - 会议议题含拟定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等[21]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和审议事项[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个工作日内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27][29] 决策与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事项由总经理决定[26] - 投资项目经审议批准实施,完成后审计[29]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免部门负责人经考核和讨论[30] - 大额或重要财务支出经申请、审核,总经理批准[31] - 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决定贷款担保,做好评估、跟踪等[32] -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施工跟踪,竣工后验收和审计[33] 其他 - 重大贸易项目、资产管理等参照相关程序制定工作程序[34]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3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9][40]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证券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 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微信公众号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 董事会委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3] 信息保密 - 定期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 信息报送 - 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6] - 向政府部门报送内幕信息需采取保密传递方式[6] - 各部门等对外报送信息需多层审核,报董事长批准[7]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提示接收方履行保密义务[7]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有权追究责任[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11]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约66.7%[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可邀请其他人员列席,涉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4][16]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8] - 考核按标准评价提建议报董事会[12]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11] 细则管理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自通过之日起施行[18]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他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 于年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 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及高管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增持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秘[8] - 买卖股份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披露[9] - 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等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监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4]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15]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不超1000股可全转[20] - 核心技术人员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减持比例可累积[20] - 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年内增加,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20]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0] - 公司有附加条件,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可转基数,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1]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2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离任申报后中登上海分公司6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份[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易价格,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对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 为的规定,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并应配合证券部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 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 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针的重大变化;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及《北京龙软科技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4 18:0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 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 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 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