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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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3 17:45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离职提交书面报告并移交工作,非届满离职说明原因报审计委员会备案[5] - 辞职报告送达时辞任生效,董事会人数不达标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6]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停止履职或公司解除职务[6][7] 履职要求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则提议解除职务[8] 义务延续 - 离职后忠实义务一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配合核查重大事项,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9][10][11]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离职半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秘书离任 - 董事会秘书离任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未完成义务仍担责[10]
博众精工(688097)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23 17:45
公司架构与章程修订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相关表述[4][5] - 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6] - 设立共产党组织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7] 股权与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1.00元,股份总数446,647,765股,均为普通股[8]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8]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0] 股东与董监高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11] - 董事、监事等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提起诉讼[14]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19][20] -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2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9]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60]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1/2以上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64]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内容[8] - 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64]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78]
博众精工(688097)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23 17:4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余军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余军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余军1981年出生,有交行吴江分行及公司任职经历[5] - 余军未直接持股,间接持有公司100,000股,占总股本0.02%[5]
博众精工(68809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17:45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2023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议案[3][4] - 审议通过作废处理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7] - 审议通过2024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8][9]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议案[10][11]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2]
博众精工(688097)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7-23 17:45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激励对象164名[1] - 164名激励对象对应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26.7625万股[2]
博众精工(68809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17:45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18元/股调整为6.04元/股,2024年由12.52元/股调整为12.38元/股[3] - 公司将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8]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6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26.7625万股[11]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6票[5] - 《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7票[9]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6票[13]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尚需股东会审议[17][18] 公司治理 - 公司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生效[20] -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2][23]
博众精工: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23
关于博众精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9日上市流通,数量为1,385,250股,占总股本0.31% [1][2] - 本次上市流通涉及股东330人,股票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认购方式为网下 [1][2] - 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402,516,500股增至403,901,750股 [2] 本次上市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来源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锁定期为自行权日起三年 [2]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截至公告日)的0.31% [2] 股本变化情况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由403,901,750股增至444,305,790股 [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使总股本由444,305,790股增至445,008,765股 [3]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使总股本由445,008,765股增至446,647,765股 [3]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合计1,385,250股,无单独列示股东明细 [4] - 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9日 [4] 相关法律依据 - 限售股流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相关法规 [3][4] - 激励对象自愿承诺遵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3]
博众精工(688097)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7-21 18:31
股票上市信息 - 本次为股权激励股份网下上市,股数1,385,250股,2025年7月29日流通[4] 股本变化 - 首次发行后总股本401,000,000股[5] - 行权后总股本增至403,901,750股[5] - 2022年定增后总股本变为444,305,790股[7] - 2023年归属后总股本变为445,008,765股[7] - 2023年行权后总股本变为446,647,765股[8] 限售股情况 - 本次上市限售股1,385,250股,股东330人,占比0.31%[5][6] - 限售股为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股份三年不减持[11][12]
机器人产业跟踪:量产积极信号频现,海内外共振有望开启新行情
东方证券· 2025-07-11 20:42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机械设备行业投资评级为看好(维持)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尽管Optimus订单暂缓引发担忧,但产业已步入量产前夜,智能化技术迭代、国内企业资本化与商业化加速、海外产能扩张,有望推动量产超预期,开启海内外产业共振新行情 [9] - 马斯克发布的新一代AI模型Grok4意义重大,具备多模态交互等能力,为机器人智能化提供新路径,加速其从机械执行向复杂智能决策演进,有望实现应用跃迁,为量产按下“加速键” [9] - 国内智元、宇树等机器人头部企业有上市计划,资本涌入与上市预期将驱动企业在技术创新、产能建设上持续加码,商业化落地存在超预期空间,助力我国在全球产业竞争中占据战略高地 [9] - 海外领军企业Figure持续释放量产积极信号,产能扩张超预期,产量目标上调,人才引进为创新与产能释放提供支撑,推动产业链快速成熟 [9] 投资建议与投资标的 - 建议关注三类产业链优质标的:深度绑定海内外头部客户、具备卡位优势的企业;布局前瞻且量产能力有保障的企业;自身具备强降本基因的企业,此类标的在行业放量期有望率先受益 [3] - 建议关注的具体标的:五洲新春(603667,买入)、震裕科技(300953,买入)、赛摩智能(300466,未评级)、博众精工(688097,未评级)、领益智造(002600,买入) [3] 产业近期要闻 - 2025年7月7日,星动纪元完成近5亿元A轮融资,今年已交付超200台产品,超50%订单来自海外,核心产品STAR1入选摩根士丹利全球16强人形机器人名单 [11] - 2025年7月8日,Figure 03制造成本较Figure 02降低90%,内部启动量产中心“Bot Q”,推进物流场景商业落地;云深处科技完成近5亿元新一轮融资,用于扩建产线等,已完成约7轮融资并入选2025杭州市重点拟上市名单;智元机器人拟21亿元收购上纬新材控股股权;魔法原子推出高动态双足人形机器人MagicBot Z1 [11] - 2025年7月9日,Figure将三季度人形机器人产量目标上调至原计划的3倍,为BotQ开放35个招聘岗位;极智嘉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全球首家AMR仓储机器人上市企业;蓝黛科技实控人拟转让股份,马鞍山市政府有望成新实控人;智元机器人回应暂无重大调整计划,开启全球首个工业场景作业直播;越疆机器人发布六足仿生机器人 [11] - 2025年7月10日,马斯克发布新一代AI模型Grok 4,具备多模态能力等,挑战传统AI对齐范式 [11] 产业重点事件预告 - 2025年7月17日,第6届亚太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将于青岛召开 [12] - 2025年7月22日,“2025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大会”将于齐齐哈尔市举办 [12] - 2025年7月23日,艾邦在深圳举办人形机器人产业链论坛 [12] - 2025年7月24日,特斯拉将于收市后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的财务业绩 [12] - 2025年7月26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将在上海召开 [12] - 2025年7月29日,2025中国国际人形机器人博览会将在上海召开;2025长三角具身智能场景应用大赛将于昆山举办 [12] - 2025年8月1日,第六届中国机器人学术年会将在长沙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12] - 2025年8月8日,2025世界机器人博览会在北人亦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12] - 2025年8月13日,2025中国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大会暨展览会于上海召开 [12] - 2025年8月14日,2025世界人形机器人运动会将在北京召开 [12] - 2025年8月27日,2025深圳国际通用人工智能大会暨产业博览会(AGIC)将在深圳召开 [12]
博众精工: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7
股东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平台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53,586,468股,占总股本的34.39%,均为IPO前取得且已于2024年5月13日起上市流通 [1] - 苏州众二当前持股121,186,468股(27.13%),苏州众六持股7,200,000股(1.61%),苏州众之七持股7,200,000股(1.61%),苏州众之八持股7,200,000股(1.61%),苏州众十持股10,800,000股(2.42%) [2][3] - 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294,411,155股,占总股本的65.91% [3] 减持计划 - 员工持股平台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58,157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 [1] - 苏州众二计划减持不超过1,006,933股(0.23%),苏州众六减持不超过2,272,500股(0.51%),苏州众之七减持不超过3,870,003股(0.87%),苏州众之八减持不超过1,420,001股(0.32%),苏州众十减持不超过4,788,720股(1.07%) [4]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减持 [1][4] 历史减持情况 - 苏州众二过去12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减持24,235,107股(5.426%),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9,306,425股(2.084%),合计减持33,541,532股 [3][4] 股东承诺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IPO发行价,且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5] - 若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退市前不得减持股份 [6] - 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承诺一致,不涉及控股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