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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68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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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内幕信息界定 - 制度适用公司及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债券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债券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债券内幕信息[7] 档案与备忘录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1] - 报送知情人含公司董高等多类人员[12] - 知情人档案应含姓名、知悉时间等信息[1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记载具体环节和进展[13]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向上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4]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上交所[17]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报核实[14] - 重大事项首次披露后进展变化,公司补充填报知情人信息[15]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信息谋利[1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28]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会议安排 - 董事长提议总裁办会,总裁应3个工作日内召开[13] - 总裁办提前2天征议题、提前1天发通知[13] 其他规定 - 总裁办会记录一般保存10年[14] - 总裁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报告[16]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资料由董秘办保存至少十年[12] - 工作细则自通过生效,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15]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5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4种情形需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聘任与交接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和办理移交手续[11] 会议筹备 - 筹备董事会会议需送达通知及资料、列席并记录[13]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4] - 筹备股东会需取得股东名册、核对资格、置备资料[14] 职责协助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4] - 负责督促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工作[15] - 协助完成定期信息披露核查工作[15] 采访调研 - 董事和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妥善安排并全程参加[17] - 接受人员就过程和内容形成书面记录[17] 细则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细则未尽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以上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6] - 选举或聘任前30日提交人选建议和材料[9]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秘办保存至少十年[11]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子公司持股与管理 - 全资子公司芳源集团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在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5] - 芳源集团以股权份额对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并实施管理[6] 预算管理 - 子公司预算执行遇重大变化每半年可申请调整[9] - 子公司预算全部纳入公司预算范畴并按统一安排编制[12] 人员委派 - 芳源集团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原则上占二分之一以上[9] 制度备案 - 子公司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12] 财务资料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报告等资料[12] -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需经审核确认[13] 账户管理 - 子公司应根据规定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备案[13] 信息报告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明确信息事务部门及人员并向董事会秘书备案[14]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需及时报告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给公司审批[14][15] - 获批重大事项子公司应定期汇报进展,配合公司监督[15] -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披露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状况[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审批需论证评估、提交董秘办审核后报董事长和总裁审批[16]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也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16]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经济效益等多方面[16] 档案管理 - 子公司应将公司证照、治理资料、重大事项档案等存档并报送公司[16][17] 参股子公司管理 - 对参股子公司管理主要通过派出人员行使职权,至少占一名董监成员[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等[4]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5]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工作方式与要求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 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并展示重要问答[8]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召开业绩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并征集问题[10] - 开展活动后汇总发布记录[13] 职责与人员要求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5]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5] - 工作人员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7]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7] - 开展活动应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9] - 制度发布公司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0]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前三天通知,可书面委托出席[14] - 变更需全体与会委员认可并记录[15] - 原则现场召开,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5] - 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5] 职责与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关职责[8] - 对拟聘事务所相关情形保持谨慎[10]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职务行为[10] 其他事项 - 履职公司提供条件,部门配合[16] - 可邀外部代表列席[16] - 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 - 成员及列席人员保密[16] - 细则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决议通过生效[18]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1 19: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1]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信息披露应遵循如实反映、客观、合理谨慎等原则[5] 重大信息披露 - 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6] - 应披露能反映公司多方面情况的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7] - 对业绩波动等相关事项进行针对性信息披露并持续披露科研等重大信息[6]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6]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拟派发股票股利等,所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审计;仅实施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4]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14]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19]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等,应当立即披露[20]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公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3] 股东与高管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公司董事等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负责,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6]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1] - 董秘办根据董事会、股东会情况编制临时公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披露[31] - 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信息,相关人员向董事长报告并告知董事会秘书,由董秘办草拟公告[32] - 公司向监管部门、上交所报送报告或媒体刊登宣传信息,由董事会秘书拟订,经董事长审定后进行[32]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致公司受损将追究责任人责任[37]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给予批评、警告处分[37]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严重可要求责任人赔偿[37]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37] - 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37] - 公司被公开谴责等需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9] - 制度与国家法规等抵触以其为准并修订[4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4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40]
芳源股份(688148) - 芳源股份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7-21 19:15
董事会选举 - 2025年7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志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朱志军与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 董事信息 - 朱志军1977年生,本科学历,现任品质中心常务副总经理[6] - 2001 - 2012年任富士康集团无线通信事业处品质主管[6]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4,800股,占总股本0.1342%[7] 任期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届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