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希荻微(688173)
icon
搜索文档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关于作废2022年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30 19:2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63.23万元,2021年度为46,290.21万元,增长率 - 14.96%[15][18][20] - 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2021年营收为基数,2023年度营收增长率应不低于40%[20] 激励计划 - 2022 - 2023年公司多次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4][6][8][9][10][12][13] - 2022 - 2025年多次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9][13][15][16][17][18][19][20] - 2022年各期激励计划因离职、归属期届满和业绩不达标合计作废大量股票[15][16][17][18][1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归属期时间明确[15][18][19] 合规相关 - 本次作废2022年第三期部分限制性股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作废不影响公司财务、管理团队和其他激励计划[21] - 监事会和律师认为作废符合规定,程序合法合规[22][2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24]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9:21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210.7万股[5][17] - 7名离职激励对象61.3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4]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05.35万股未归属股票作废[15] - 因业绩不达标,第二个归属期44万股股票作废[17] 会议审议情况 - 2022 - 2025年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11][12] 业绩目标与实际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目标为2023年度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0%[16] - 2021年度营收46290.21万元,2023年度营收39363.23万元,增长率 -14.96%[17]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公告与本次作废相关文件[18]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18] - 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19]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9:21
业绩总结 -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6290.21万元,2023年度为39363.23万元,增长率 - 14.96%[19] 限制性股票情况 -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5510085股[19] - 73名离职激励对象1804665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6]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完成归属的1669665股作废[1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35755股因业绩不达标作废[19]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年5月1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议案[10][11] - 2022年5月26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相关议案[11][13] - 2023年5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相关议案[13][14] - 2025年10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0][11] 其他 - 公司将及时公告与本次作废相关文件[20] - 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希荻微(68817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9:21
激励计划会议 - 2022年9月1日多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11] - 2022年9月22日多会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1] - 2023年9月22日多会审议通过归属及作废部分股票议案[12] - 2025年10月30日多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股票议案[13] 作废情况 - 8名激励对象离职致71,500股股票作废[15] - 第一个归属期175,500股未归属股票作废[16] - 业绩不达标104,000股股票作废[18] - 本次作废股票总计351,000股[18] 业绩数据 - 2021年营收46,290.21万元,2023年为39,363.23万元,增长率-14.96%[17][18] 未来展望 -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目标2023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0%[17] 其他事项 - 公司将公告作废相关文件[19]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19][20] - 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20]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49
审计报告与通知 - 内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0] - 审计组审计实施3日前通知被审计对象[16] - 内审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19] 异议处理与保管期限 - 对审计意见有异议7日内提书面意见[17]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5年,其他报告10年[18] 审计工作与监督 - 内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21] 披露与检查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核实意见[23] -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关键领域及时检查[23]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被审计对象拒绝审计由审计委员会处理[26] - 内审部违规公司处理相关人员[28][3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10月生效[31][33][34]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49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报送事宜[2]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2]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2]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4]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报告书期间重大调整需补充提交档案[24] 报送要求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报送备案[4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董事会视情节处分[30] - 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机构或自然人时需填写相应信息[40] - 需填写内幕信息所处阶段[40] - 需填写大股东等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及文件信息[40]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41] - 希荻微公司代码为688173[41]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49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相关工作[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时间为2025年10月[33][34][35] 管理原则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6]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7] - 可安排现场参观沟通,特定情形下召开说明会[9][13][14] - 开展活动后汇总发布记录,积极配合调解请求[21][19] 责任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26][24]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技能,定期接受培训[27][28] 档案与诉求处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30]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首要处理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1]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4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价或投资决策的重大信息[4]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5]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0] - 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因素和投资价值[12]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已披露事项变化及时公告[12]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按要求报送和登记[17]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0]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0]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特定情形下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4] 业绩快报与更正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4] - 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36]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8]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41] - 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仍未盈利的公司,充分披露未盈利成因及影响[2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相关专项说明等文件[30]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按规定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5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54]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事件等信息[5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56] - 董事等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8]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4][16]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进行,不得提前泄露[77]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核实并签保密协议[7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可要求赔偿[8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90]
希荻微(68817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8:49
信息披露原则 - 审慎确定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程序后实施,新增要有充分证据[3]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 披露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等需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代称豁免,有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7] 审批与登记 - 内部审批包括向董事会秘书申请、审核及董事长审批[9] - 按格式登记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相关内容[11] 材料报送与保存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11] - 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12] 责任追究 - 不符合条件处理或未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4] - 顾问擅自披露保留追责权利[15]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保密,不买卖,主动备案,否则担责[23] 登记事项表 - 国家秘密豁免表填豁免方式等内容[25] - 商业秘密豁免表填相关内容及是否已公开[26] - 商业秘密暂缓表填相关内容及恢复披露情况[28]
希荻微(68817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8:4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 | --- | --- | --- | --- | | | | 年同期增减变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动幅度(%) | | 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250,551,174.28 | 117.99 | 717,000,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