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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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6882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2名[5]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7]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内审部职责与工作安排 -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6]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审部每年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1]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内审部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2] - 内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 - 内审部应支持外部审计人员工作并协调关系[14] - 内审部应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专项审计[26] - 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计划、通知、方案等环节[16] - 重要审计项目必要时实行后续审计[17] 审计文件保管与奖惩 - 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部分文件永久保管[18] - 对内部审计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0] - 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或提请处理[20]
昀冢科技(6882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募集资金投入 - 募投项目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8] - 可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9] -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等,6个月内可置换[10] 资金使用规则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0]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12个月[11] - 超募资金应在同批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2]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3] 用途变更规定 - 按招股书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擅自变更需董事会决议等[15]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5] - 变更后募投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董事会需可行性分析[16]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及变更原因等[17]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转让原因等[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9]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19] - 年度结束后保荐或财务顾问、会计师分别出核查和鉴证报告[20] - 董事会在专项报告中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21] 违规处理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将处分责任人,损失需赔偿[21]
昀冢科技(6882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所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或者 股东会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 ...
昀冢科技(6882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 ...
昀冢科技(6882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转让规则及披露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 董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不得买卖股票[9]
昀冢科技(6882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选聘主体与流程 - 特定股东、董事、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按规定流程选聘,含财务准备、审计委审议等步骤[7] 选聘要求与限制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二十天通知[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调查与签约 - 审计委员会可多方式调查拟选聘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8] - 股东会通过议案后,公司与事务所签一年期约定书,到期可续聘[9]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5]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15] 违规处理与保存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5] - 因解聘造成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严重时给予处罚[15] - 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情形,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6] - 公司应妥善归档保存相关文件资料至少十年[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18]
昀冢科技(68826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担保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仅限于法人单位,对特定情形申请单位不得担保[4] 审议流程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披露[5] - 七种情形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特殊情况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8]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8] 合同签署 - 符合标准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11] 后续管理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备案、日常管理,异常时通知并启动追偿程序[14]
昀冢科技(6882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8:36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0]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 向非控制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满足条件需经相关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0]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定[10] - 九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8] - 关联人提供特定财务资助公司可申请豁免审议[19] - 关联人提供特定担保参照财务资助豁免规定执行[19] - 特定独立董事任职情况交易可豁免审议[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21]
昀冢科技(688260) -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8-29 18:33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23日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9.63元,募集资金2.889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800968019亿元[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费用4089.031981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342.1725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3827.474266万元[10] - 公司在多家银行设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合计2.6023亿元[12][14]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5月20日,公司用5722.4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334.1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 - 2021年4月20日,公司同意使用不超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金额为2.0407亿,收益为79.109238万[19][20] -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8397亿,2022 - 2023年度使用2608.15万[31] 项目投资情况 -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拟投入9000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5722.48万元,占比63.58%[1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2000万元[1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13800.97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5722.48万元,占比23.07%[18] -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总额为7.364239亿,募集后承诺投资9000万,实际投资9032.93万[3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4885万,募集后承诺投资2000万,实际投资2031.72万[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2亿,实际投资1.382747亿[31] 项目预期收益 -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9084亿,净利润9222.44万[33] - 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预计增加自主生产能力20000万代/年[34]
昀冢科技(688260)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5-08-29 18:33
会议决策 - 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1] 公司承诺 - 公司承诺无保底保收益或变相承诺情形[1] - 公司承诺无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情形[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30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