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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15 18:56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峰岹科 ...
峰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5 18: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 园(2 期)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7,173,25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7,173,2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72.879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 ...
峰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0-08 21:06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录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 | 议案三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 | 宜的议案 9 | | 议案四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峰岹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 ...
峰岹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2024-10-08 18:21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对《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管 理办法》及《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 ...
峰岹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9-27 20:0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162.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236.338万 股的1.76%;其中首次授予159.9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9236.338万股的1.73%,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8.16%;预留 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9236.338万股的0.03%,预留部分 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4%。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峰岹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27 20:0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0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20:08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
峰岹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7 20:08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证券代码:68827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9 月 3.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权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 象账户的行为。 9. 归属条件: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 足的获益条件。 | | 1 | | --- | --- | | P | 4 | | | 1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 --- | ---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峰岹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09-27 20:0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 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峰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9-27 20:08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