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688450)

搜索文档
光格科技:9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1 19:32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等议案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全部来自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占比100% [1] - 公司当前市值20亿元 [1] 行业特征 -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和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光格科技: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17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 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 [9][10] 批准授权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监事会核实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5] -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未收到异议 [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授予日确定 - 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 [7][8] - 授予日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且为交易日 [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8] 授予对象及数量 - 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9][10] - 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 [9][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9] 授予条件满足情况 - 公司未出现最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0] - 公司未出现最近年度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10] - 公司未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0]
光格科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17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公司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75.09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4% [1] - 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明武获授1.14万股,占授予总量1.52%,占股本总额0.02% [1] - 董事会秘书孔烽获授12.65万股,占比16.85%,为个人最高授予量 [1] - 核心技术人员共3人合计获授3.93万股,占总授予量5.24% [1] - 44名核心骨干及特殊人员获授13.37万股,预留部分占比17.81% [1] 激励对象结构特征 - 激励对象均为中国籍员工,不含外籍人员 [1] -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关联人员 [1]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1% [1]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时股本总额20% [1] 高管授予明细 - 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树龙获授0.93万股(1.24%) [1] -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科新与副总经理张萌并列获授1.86万股(各占2.48%) [1] - 副总经理魏德刚获授0.93万股(1.24%) [1] - 财务总监万全军获授1.86万股(2.48%) [1]
光格科技: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17
核心观点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向5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1.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600.00万股的0.94% [1]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日,授予数量61.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94%,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 - 本次授予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完全一致,无任何差异 [3]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形,包括财务报告无否定意见、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4][5] 激励对象及分配结构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1人,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明武(获授1.14万股,占授予总量1.52%)、董事兼副总经理张树龙(0.93万股,1.24%)、核心技术人员陈科新(1.86万股,2.48%)等高管及核心骨干 [9]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37万股,占激励计划总量17.81% [9] - 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9][10] 归属安排及限制条件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30%,24-36个月归属30%,36-48个月归属40% [5][6][8] - 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未归属部分将作废失效 [8] - 归属期间需避开财报公告窗口期及重大事件敏感期 [5] 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量,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11] - 预计摊销总费用待测算,实际费用取决于授予日价格、归属数量及离职/考核情况 [11] - 激励计划预计提升团队稳定性及经营效率,可能抵消摊销费用对净利润的短期影响 [12]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完成激励对象公示及自查报告披露 [2][10]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2]
光格科技: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08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姜明武主持 [3][4]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6] 出席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283,2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75% [4]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00,845股 占比44.0095% [4] - 网络投票股东4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82,430股 占比23.6581% [6] - 中小投资者4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88,181股 占比15.7210% [6] 议案表决结果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25,494,189股 占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2881% 反对票180,832股占比0.7042% 弃权票1,954股占比0.0077% [8]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投票结果与草案议案完全一致 [9] -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议案获得通过 投票结果与草案议案完全一致 [11]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25,494,189股 占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9.2881% [12] -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议案获得通过 投票结果与草案议案完全一致 [14] -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议案获得通过 投票结果与草案议案完全一致 [15]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议案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100,489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99.5955% 弃权票1,954股占比0.0045% [16] - 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44,100,489股 占比99.5955% 弃权票1,954股占比0.0045% [1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所有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均为10,105,395股 占比98.2233% 反对票180,832股占比1.7576% 弃权票1,954股占比0.0191% [8][9][11][12][14][15] - 公司治理变更议案中未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16]
光格科技: 光格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08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人数为50人,所持有表决权数量为44,283,275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67.6675%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1] 股权结构情况 - 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6,000,000股 [1] -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5,442,395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557,605股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1][2][3][4]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数25,494,189股,占比99.2881%;反对票数180,832股,占比0.7042%;弃权票数1,954股,占比0.0077% [1][2] - 部分议案表决结果显示更高比例通过:同意票数44,100,489股,占比99.5872%;反对票数180,832股,占比0.4083%;弃权票数1,954股,占比0.0045% [2][3]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 - 通过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4] - 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 通过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 - 通过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 - 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法律合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 [1] -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杜凯、贾诗韵见证并认为会议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光格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08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 - 公司确定2025年9月1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15元 [1] - 本次授予涉及51名激励对象 授予总量为6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1] 激励对象资格认定 - 所有51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外籍员工 独立董事 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 [2] - 实际控制人姜明武先生被纳入本次激励对象范围 [2] 合规性核查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首次授予条件已完全满足 [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条件 [1][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情形 [2]
光格科技: 光格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19:0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姜明武主持 [1] - 应参会董事9名 实际参会董事9名 会议召集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通过口头形式发出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决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1日 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关联董事姜明武 张树龙 陈科新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信息披露与公告 - 详细内容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为2025-060 [2] -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光格科技(688450.SH):已累计回购0.8623%股份
格隆汇APP· 2025-09-01 18:52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8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569,105股 占公司总股本66,000,000股的0.8623% [1] - 回购成交最高价30.40元/股 最低价22.16元/股 [1] - 支付资金总额1,334.712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光格科技(688450) - 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9-01 18:4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9,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000,000 股的比例为 0.86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40 元/股,最低价为 22.1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334.7124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