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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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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整合酶抑制剂ACC017 III期临床启动 艾迪药业聚焦抗HIV药物创新与开发
中证网· 2025-10-13 16:37
艾迪药业ACC017临床试验 - 公司新型整合酶抑制剂ACC017片Ⅲ期临床试验启动会于10月11日在江苏扬州举办 [1] - 启动会由公司总裁张杰主持 董事长傅和亮博士 研究组长单位及14家参研临床单位的30余位研究者参会 [1][4] - 项目团队介绍了ACC017Ⅲ期临床试验方案和计划 与会专家就试验细节进行研讨 承诺紧密协作确保高质量推进 [4] 艾迪药业抗HIV研发管线 - 公司以满足艾滋病领域临床需求为研发导向 聚焦抗HIV药物的创新与开发 [1] - 董事长傅和亮回顾了艾诺米替(复邦德®)Ⅲ期临床研究学术成果 并重点介绍ACC017的研发背景 开发历程及临床价值 [3] - ACC017在抗病毒水平 安全性 耐药谱等方面表现出临床价值与潜力 公司还分享了其他抗HIV研发管线布局和进展 [3] 国产抗HIV药物临床价值 - 专家张福杰指出国产新药艾诺米替作为新一代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具有高抗病毒水平 对传统NNRTIs耐药仍有效 对中枢神经系统及代谢友好等临床价值 [3] - 专家对国产创新整合酶抑制剂的再次突破充满信心 期待见证HIV领域民族创新从"跟跑"向"并跑"与"领跑"发展 [3] - 全球抗HIV领域在研管线的靶点分布 研发进展与临床结果被分析 为国产创新提供参考 [3]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0-08 16:15
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1]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表述,部分职权由“审计委员会”替代[14] - 拟修订8份治理制度、新增1份、废止1份[17] - 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0] 会计师事务所 - 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59人,注册会计师349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68人[23] - 2024年度公证天业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4] - 2024年度公证天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81家,收费8151.63万元,同行业客户64家[24] -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25] - 公证天业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监管措施5次、自律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25] -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监管措施5次、自律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受行政处罚各1次[25] - 项目合伙人程晓曼、签字注册会计师嵇金丹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一次[27]
艾迪药业: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网· 2025-09-29 22:13
公司人事变动 - 艾迪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艾迪药业: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9 20:41
证券日报网讯 9月29日晚间,艾迪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人民币13.01元/份的价格向5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权。 (编辑 任世碧) ...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9-29 17:1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9月29日为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13.01元/份[3][4][8][10][11] - 2025年8月25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96.00万份股票期权[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6月27日至7月7日公示拟激励对象[3][5] - 2025年7月14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激励计划相关参数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1] - 预留授予等待期12个月、24个月,行权比例各50%[12] 业绩目标 - 2025 - 2026年考核,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0亿元,2026年目标值1亿元,触发值0.75亿元[15] - 2025年HIV药物营收目标值4亿元,触发值3.2亿元;2026年目标值6亿元,触发值4.8亿元[16] 考核与行权计算 - 非营销与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对应不同期权成就比例及行权数量计算方式[18][19][20][21] 费用摊销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101.14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18.61万元、62.51万元、20.01万元[28] 合规情况 - 本次授予事项取得必要授权批准,符合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31]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2025-09-29 17:17
激励计划人员 - 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2] 激励授予情况 - 以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对象授予52.00万份期权[3] - 行权价格为13.01元/股[3]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5-09-29 17: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预留授予5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股票期权[2] - 获授期权数量52.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100.00%[2] - 占公告时股本总额0.124%,单人不超总股本1%[2]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 授予前离职或放弃,董事会调整授予数量[3]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3] - 公司按要求披露激励对象信息[3]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9 17:17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6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7] - 6月27日至7月7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无异议[8] - 7月14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8] - 8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9] - 9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议案[10] 激励计划要点 - 授予条件涉及公司和激励对象特定情形[11] - 确定2025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12] - 激励对象含董事、高管、骨干人员[12] - 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52万份[14] - 行权价格为每份13.01元[14]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7: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工作计划和报告等[9]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9] 内审监察部 - 至少配备2名审计人员,设1名内审监察总监[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0] - 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4] - 每季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20]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26]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审计资料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5] 申诉流程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19] - 董事长在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9] 审计通知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案审计除外[19]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提交的报告及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监察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8] 审计披露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特殊情况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时披露[28] 后续审查 - 内审监察部负责人应适时安排内部控制后续审查工作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1]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模范部门和个人提奖励建议[29] - 内审监察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9] 责任追究 - 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材料等行为会被追究责任[29]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行政处分及追究经济责任[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公司与时间 - 制度涉及公司为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相关时间为2025年9月[33]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7:16
关联交易规范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实施细则规范关联交易,维护投资者权益[2]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3]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等为公司关联人[10][11] - 交易发生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公司关联方[11]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决策权限 - 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决定低于3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0万元或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8] - 董事会可决定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9] - 股东会审议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 特殊情况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21]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3] 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23]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1] 豁免情形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发行的股票等9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6] 审查与决议要点 - 董事会审查关联交易需考虑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因素[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时需审核独立董事意见[29] 合同相关 - 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可因不可抗力或经营变化终止或修改协议[29]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细则[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