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药业(68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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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6-27 20:0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拟授予不超过1137.5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703%[2][6] - 首次授予91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163%,占授予权益总额80.00%[2][6] - 预留227.5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0.541%,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2][6]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5人,约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6.392%[8]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长傅和亮获授20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17.582%,占公司股本总额0.475%[9] - 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张杰获授10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8.791%,占公司股本总额0.238%[9] - 高级副总裁等4人各获授40.00万份,各占授予权益总数3.516%,各占公司股本总额0.095%[9][10]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9人获授45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39.560%,占公司股本总额1.069%[10] 激励计划规则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10] -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有效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不超总股本1%[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3] - 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预留部分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13][14] - 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14] - 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15][1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管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13.01元[18][19] 考核目标 - 2025 - 2026年为考核年度,非营销体系28名,营销体系17名[23] - 2025年非营销体系净利润目标值为0,2026年目标值为1亿元,触发值为0.75亿元[23] - 2025年营销体系HIV药物营业收入目标值为4亿元,触发值为3.2亿元;2026年目标值为6亿元,触发值为4.8亿元[23] 个人考核与期权成就比例 - 非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六个等级,S、A等级个人层面期权成就比例为100%,D等级为50%,E等级为0%[24] - 营销体系激励对象以综合考评结果P确定个人层面期权成就比例,P>100%时为100%,70%≤P≤100%时为P,P<70%时为0%[25] 激励计划流程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0] - 监事会发表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31] - 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部分股东回避表决[32] 股票期权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相应公式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36][37][38] 费用摊销 - 预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930.58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82.51万元、500.74万元、147.33万元[41] 其他规定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行权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43]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46] - 公司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监事会和律所发表意见[47]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终止激励计划,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48]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况失去激励资格或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资格[50][51]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27 20:04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37.50万份,占股本总额2.703%[6][28] - 首次授予910万份,占股本总额2.163%,占授予权益总额80%[6][28] - 预留227.50万份,占股本总额0.541%,占授予权益总额20%[6][28]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5人,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6.392%[7][24] - 董事长傅和亮获授20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17.582%[29] - 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张杰获授10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8.791%[29] - 高级副总裁顾高洪等4人各获授40.00万份,各占授予权益总数3.516%[29] -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39人共获授450.0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数39.560%[29] 行权价格与有效期 - 行权价格为13.01元/份[7][40]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31] 时间安排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程序[10][32][59] - 预留激励对象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8] 考核目标 - 2025 - 2026年为考核年度[46] - 2025年非营销体系净利润目标值0元,2026年1亿元,触发值0.75亿元[46] - 2025年营销体系HIV药物营业收入目标值4亿元,触发值3.2亿元;2026年目标值6亿元,触发值4.8亿元[47] 费用摊销 - 假设2025年7月首次授予,总摊销费用930.58万元[73] - 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82.51万元、500.74万元、147.33万元[7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行权提供资助[76][78] - 特定情形下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行权期权注销[80] - 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期权按规定处理[82][84][85]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27 20:0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收411,363,846.09元,业绩考核未达成[7] - 2024年度公司营收417,804,702.67元,业绩考核未达成[7] - 2023年HIV药物营收73,578,811.93元,事业部考核未达成[7] - 2024年HIV药物营收149,899,563.10元,事业部考核未达成[7] 限制性股票处理 - 3名离职激励对象作废12.6万股限制性股票[7] - 因业绩未达,两归属期各作废68.9万股[7] - 本次合计作废150.4万股,无实质影响[8][9]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27 20:04
业绩总结 - 2022年HIV业务营收46,354,929.85元,未达考核指标[7] - 2023年营收411,363,846.09元,HIV营收73,578,811.93元,未达考核[7] - 2024年营收417,804,702.67元,HIV营收149,899,563.10元,未达考核[7] 限制性股票处理 - 36名首次与13名预留激励对象离职作废252.45万股[7] - 因业绩未达归属期作废231.06万股[7] - 10名预留与1名首次激励对象放弃16.9916万股[9] - 本次合计作废500.5016万股,不影响公司[9][10] 其他 - 2025年6月27日会议通过作废议案[6] - 公告含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及法律意见书[13][14] - 公告于2025年6月28日发布[15]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6-27 20:0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含董事、高管及骨干,不含独董、监事[1][2] - 董事长傅和亮获授200万份,占授予权益17.582%[1] - 首次授予合计910万份,占授予权益80%[1] - 预留227.5万份,激励对象2025年三季度前确定[1][2] - 激励计划共1137.5万份,占股本总额2.703%[1]
艾迪药业(688488) -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20:04
会议决策 - 2022 - 2025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6][7][8][9] 业绩情况 - 2022 - 2024年公司及HIV药物营收公布,业绩考核指标均未达成[11][12] 股票处理 - 因多种原因合计作废500.5016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披露信息[10][13][14][15]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20:04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9] - 2020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代码688488[10] - 公司注册资本42078.2808万元[10] - 公司经营期限从2009年12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10] 激励计划情况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4][31] - 激励目的是健全长效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14][3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5人,约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704人的6.392%[18] - 拟授予股票期权1137.50万份,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703%[23] - 首次授予910万份,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23] - 预留227.50万份,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23]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2/3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实施[3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35]
艾迪药业(68848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20:04
PARTNERS 司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 同 律 证字 2025 第 [130]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F4, Building C, Jiangdao Intelligent Cube, Xiankun Road, Jianye District, Nanjing 电话 /Tel: +86 25-83304480 传真/Fax: +86 25-83329335 邮 编 /P.C .: 210019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 2025 第[130]号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1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
艾迪药业(68848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06-27 20:04
业绩数据 - 截至2020年,项目累计投入11.85亿元,年末剩余资金6000万元,年末余额13.99万元,项目总收入8.394亿元,毛利和合同毛利合计6175.8万元,项目成本7.77642亿元[1] - 截至2025年6月20日,“某品牌项目”预计收入10050万元,“ACC008项目”预计收入9020万元[3] - 截至2025年6月20日,“某项目”预计收入8436.99万元[4] - “某特定项目”预计2025年6月20日累计收入19264.28万元,实现收入15446.99万元,预计实现收入9394.71万元[5] - “另一项目”预计2025年6月20日累计收入9500万元,实现收入9500万元,预计实现收入8436.99万元[6] - 单个项目交易金额为7010.00亿元,多个项目交易金额为8436.99亿元[7] - 截至2025年6月20日,项目交易金额累计为1063.01亿元,当前交易金额为8436.99亿元[7] 业务进展 - 公司自2021年开始相关业务,涉及多种业务领域[8] - 2022年,公司在相关业务中取得进展,涉及CDE等业务[8] - 2023年7月27日,相关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8] 核心产品情况 - 公司核心产品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是国内首个获批仿制药[9] - 核心产品销售额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超90%[9] - 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在国内排名第一[9] - 核心产品毛利率超90%[9] - 核心产品研发投入占公司总收入比例超10%[9] - 核心产品研发周期超5年[9] - 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周期超3年[9] - 核心产品上市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10] 未来展望 - 预计到2025年6月27日,公司将完成一系列交易[7] - 核心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预计未来5年销售额将保持20%以上增长率[10] - 公司预计到2025年6月20日,相关数据分别为7,010.00、15,446.99、8,436.99、6,052.28、9,394.71[11] - 公司在2025年6月27日宣布首次覆盖评级和买入评级[12]
艾迪药业(688488) - 艾迪药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27 20:0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 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