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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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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2024年11月13日,公司4.8亿受让浙江永利持有的衡所华威30%股权[3]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资[3] 中介聘请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证券[3] - 法律顾问是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4] - 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4] - 评估机构是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 - 境外律师为马来西亚和韩国律所[5] 合规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未有偿聘第三方[3] - 公司除规定中介外未聘第三方[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聘请第三方合规[6]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6] 交易相关情况 - 标的公司归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行业[4] - 本次交易不适用快速审核通道[5] -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公司有共同实控人,交易后不变[7]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8] 合规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结案情形[11] -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12]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保密措施 - 交易筹划申请股票停牌,参与商议限于核心管理层[2] - 各环节遵守保密义务,编写相关材料并告知相关方保密[3]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保密措施必要充分、制度严格有效[5]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控制权情况 - 交易前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为韩江龙、成兴明、陶军[2] - 近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2] - 本次交易不导致公司控制权结构变化[2]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2][3]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数据相关 - 2024年11月12日首次公告交易[2] - 交易公告前20日公司股价涨幅29.08%[2] - 剔除大盘影响后涨幅13.11%,剔除同行业影响后涨幅 - 1.08%[2]
华海诚科(68853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10月交易前营收26,613.59万元,交易后65,620.15万元,变动率146.57%[7] - 2024年1 - 10月交易前净利润3,882.83万元,交易后5,708.51万元,变动率47.02%[7] - 2024年1 - 10月交易前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交易后0.62元/股,变动率29.17%[7] 财务数据 - 2024年10月31日交易前资产总计125,007.49万元,交易后301,235.55万元,变动率140.97%[3] - 2024年10月31日交易前负债合计21,585.63万元,交易后132,591.53万元,变动率514.26%[3] - 交易后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48,000万元其他应付款已结清[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加强经营管理和内控,提高经营效率[9] - 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发挥协同效应[10] - 公司将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11] 措施评估 -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合理[15] - 拟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可行[15] - 相关措施符合法规要求,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15]
华海诚科(688535) -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5-03-12 20: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评估相关 -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独立性[1] -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市场价值[2][3] - 采用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评估,选用市场法评估值定价[3][4] - 评估方法合理,范围一致,程序合规,数据可靠[4][5] - 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5]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3-12 20:47
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参与会议表决、获本息、转股、回售等[4]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需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5]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及召集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方案、偿债问题等作决议[7] - 公司拟变更重组报告书约定等12种情形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9][10] - 债券受托管理人等可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1] 会议时间安排 -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议后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1] - 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会议通知[11] - 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债券持有人可发通知[12] - 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特殊原因不得变更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1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前第5个交易日[13] 临时议案及授权委托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收到后5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7] 会议主持及列席 -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在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会议主持,由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人担任主席[21]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监高列席会议[21] 表决权及决议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在会议上无表决权[24] -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25] - 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法律约束力[26] 决议公告及记录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两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指定媒体公告[26] -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多项会议相关内容[27]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发行人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8] 其他 - 发行人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28] - 本规则公告方式为上交所网站及/或发行人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30]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本次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本息等四类债券外的已发行本次债券[30]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31]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1]
华海诚科(688535) - 华海诚科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5-03-12 20: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股价相关 - 2024年10月14日收盘价71.90元/股[1] - 2024年11月11日收盘价92.81元/股,涨跌幅29.08%[1] -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13.11%,剔除同行业影响 -1.08%[1] 其他 -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起停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