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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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09,969,7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数量及授予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限制 ...
因赛集团: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 于广东 因赛品 牌营销 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20 2 4 年限 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调整 授予价 格及数 量并向 激励对 象 授 予预留 限制性 股票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guangzhou.dachenglaw.com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 Guangzhou, Guangdong, China Tel:+8620-85277000 Fax:+8620-85277002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公司 指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划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计划(草案)》 指 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次调整 指 同意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 本次预留授予 指 向激励对象授予 ...
富创精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证券代码:688409 证券简称:富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8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33.8903 万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 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关于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nsp="ensp" 年限制性股票激=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31 02:12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3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或"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
安克创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1 00:45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利润分配违规记录等[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2]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授予安排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3]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2] - 激励对象名单需经10天公示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3] 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 旨在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经营者与股东利益共同体,提升管理效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4] - 计划不涉及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等安排[3] 审议程序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计划的实施[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报· 2025-07-30 01:36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7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预留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在 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
大连圣亚: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38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 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4)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
宏微科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9 00:26
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2BJ(法)字第 06117-4 号 致: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环球")接受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本所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
中国海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49
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1][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24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涉及69名激励对象 [1][7]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75,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涉及10名激励对象 [1][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为33% [7]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为33% [10] 公司业绩考核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18%,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88%,且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业均值 [8] - 公司2024年实际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为37.78%,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6.50%及同行业均值-18.80% [8] - 公司2024年总资产周转率为1.16,满足考核要求 [8]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参照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标准 [13]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自2022年8月起已履行全部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3][4][5][6] - 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等原因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回购注销 [17][18] - 公司根据年度权益分派情况相应调整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7][18] -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19] 解除限售安排 - 公司将在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7][10]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后方可上市流通 [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0]
深科达: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8月4日14:00,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会议室 [4]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会议当日交易时段(9:15-15:00)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议程包括签到、议案审议、股东发言、表决及结果宣布等环节 [5][7]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 **议案一**:提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绑定股东、公司与团队利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5][8] - **议案二**:制定配套《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激励计划的实施标准与考核机制,确保经营目标达成 [9] - **议案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事项,包括授予条件确定、数量/价格调整、归属资格审核、计划变更等12项具体权限 [10][11][12] 股东会议规则 - 股东需提前半小时签到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逾期入场者无现场表决权 [1][2] - 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时长限5分钟,内容须围绕议案且不得干扰表决流程 [2][6] -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票视为弃权,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公告 [3][4][7] - 会议禁止录音录像,律师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