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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6885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芯海科技(6885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1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 ...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8-14 22:17
董事会提名 - 公司提名周志荣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 该议案将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3] 资格审核 - 提名委员会审核周志荣任职资格[2] - 周志荣符合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2] 时间信息 - 审核意见发布于2025年8月13日[4]
芯海科技(6885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り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 东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全体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 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 ...
芯海科技(6885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 ...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6]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3]
芯海科技(68859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规范 - 控股股东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7] - 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9] - 控制权变动等情形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9] - 事件难以保密时通知公司公告并配合披露[10] - 获取公司未披露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11]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1] - 公共媒体报道或传闻,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披露[12] - 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12] -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13] 股东增持规范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8]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通知公司,公司发布公告[19] - 拟继续增持披露后续增持计划,上限不超下限1倍,期限最长12个月[19][20]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21]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通报实施情况,30%以上持股需律师核查[21]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期间不得增持[23]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以上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股份锁定期6个月[23]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0%及以上股东,1年后每12个月拟增持超2%需按规定增持[24]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0%及以上股东,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可免发要约[24] - 采用集中竞价增持,每累计增持2%,当日及进展公告日不得再增持[24][25] 承诺事项规范 - 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可执行,需审批的披露审批及补救措施[27][28] - 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30] - 因客观原因或维护公司权益可变更或豁免承诺,充分披露并提替代方案[31]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31][32] 资金占用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3][34] - 公司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检查资金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披露[35] - 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发现资金占用督促披露追讨,不符向交易所报告[35] - 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过程控制,监控与关联方交易和资金往来,保证财务独立[37] - 收到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指令,拒绝并向董事会报告[37] 督导规范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和代表人关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异常情况[37] - 发现异常督促公司核实披露,必要时专项现场核查[37] - 公司未及时披露,保荐机构披露相关情况[37] 其他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7]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9]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按后者规定并修改规范[39] - 本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芯海科技(6885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 - 可为特定条件独立法人单位担保,单位需偿债能力强[5]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至少七项资信资料[7] 审批条件 - 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批[1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及资信调查等[16][17] 管理措施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18] 追偿披露 - 被担保人违约公司启动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0]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监督处分 - 董事会核查违规担保并披露结果[30]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事项,监督评估内控[31] - 责任人过错董事会给予处分[27]
芯海科技(688595)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22:17
对外投资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交易及理财规定 - 证券交易及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9] 其他规定 - 交易事项未达标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11]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多项职能[12] - 公司股票、基金等投资出现异常,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7]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7] - 出现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 制度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失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