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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68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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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2 15:4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 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发布计划,现对公司 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行权时间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届满,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预留 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届满,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届 满,实际可行权期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 综上,公司目前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 ...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3-10-09 16:47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数量: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5,976,300 股,行权 期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3 年 第三季度,累计行权数量为 1,096,187 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18.34%;完 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 1,098,592 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 18.38%,累计行 权数量和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之差系行权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行权股票 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到达股票账户所致。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累计行权 并完成登记数量为 3,777,606 股, ...
正帆科技(688596) - 0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_正帆科技-2023-005
2023-09-28 07:56
经营业绩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44亿,同比增长42.6% [1] - 归母净利润1.5亿,同比增长183.5%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0.75亿,同比增长66% [1] - 毛利率28.4%,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1] - 经营性现金流1.65亿,同比由负转正 [1] - 新签合同35.9亿,同比增长78.6% [1] - 期末在手合同56亿,同比增长74% [1] - 合同负债18.48亿,较2022年底增长66% [1] 业务发展 - 半导体行业新签合同同比增长77%,光伏行业新签合同同比增长179% [1] - 气体业务上半年增长42.4%,预计全年营收水平加速提升 [2] - 鸿舸半导体的Gas Box产品已全面稳产,全年收入和新签合同增速预计超过公司业绩平均增速 [2] - 前驱体产品涉及硅基、金属基、High-K和Low-K四大品类,已进入客户导入阶段 [2] - 半导体前驱体市场预计很快突破百亿级,国产化前驱体产品有较大提升空间 [2] 研发与投资 -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8400万元,同比增长88.94% [2] - 研发方向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领域,涵盖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电化学储能、科研服务等领域 [2] - 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11.5亿,用于新建电子先进材料、电子特气、大宗气体和生物医药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 [2] 未来展望 - Capex业务在手合同充足,未来几年业绩增长有充分保障 [2] - 净利润增长率长期高于营收增长率,预计未来几年将持续 [2] 股东与减持 - 实控人减持计划主要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比例不高 [3] - 实控人减持计划符合相关减持规范,将按需实施 [3]
正帆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17: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九月 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 公司聘请,委派律师出席现场及线上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7 17:40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2,958,86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2,958,8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22.8475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2.847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YU DONG LEI(俞东雷)先生主 ...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9-11 17:20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正帆科技 股票代码:688596 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 2023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 | --- | --- | --- | | 2023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 议案一: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 | 2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 法》、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应 ...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11 17:16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 55 号正帆科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 ...
正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9-08 17: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一鸣、谭同举 |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596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8 号)批复,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64,235,4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00,656.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84.6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072.29 万元。此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9 号)批复,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9,437,854 股,每股面值人 ...
正帆科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9-08 17:08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 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 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正帆科技(688596)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2幢[11] - 公司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春永路55号[12] 公司财务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2.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183.5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多流入25,738.04万元[3]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实现新签合同358,776.2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6%,其中来自半导体行业的新签合同占比49%[19] - 公司主要业务为向泛半导体和生物制药等高科技产业客户提供制程关键系统、核心材料和专业服务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20] - 公司在生物医药行业快速开发和拓展了流体工艺系统,进入抗体蛋白药、新一代胰岛素、新型疫苗、细胞与基因治疗应用领域[20] 行业发展趋势 -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占全球总市场的31%,占据了美国半导体公司总销售额的36%,2023年逆周期持续快速发展[19] - 光伏产业链产量增长,光伏产品出口总额达到289.2亿美元,中国光伏产业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19] - 2023年平板显示面板制造设备市场预计在2024年以153%的速度反弹至78亿美元,照明/光纤市场将逐步向好趋势[20] 公司研发能力 - 公司持续开发、验证、推广应用新工艺路线并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率[23] -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输送过程中能量变化、相态变化、阻力变化、温度变化等控制要点,研发出符合下游行业需求的流体系统方案[24] 公司股票及股东情况 - 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1] - 实际控制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3] -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显示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变动情况[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