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搜索文档
金隅冀东(00040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5] - 公司变更多项信息应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在特定时点或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1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财务信息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请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可发表意见[18] - 定期报告经董事长签署盖章后报送深交所并按规定披露[19] - 重大事件报告后,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进展变化及时报告[20]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室报送深交所并按规定发布[21] 责任人与保密工作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23] - 各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配合信息披露[26] - 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登记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28] - 拟披露信息属特殊情况可履行暂缓与豁免程序[28]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8] 档案管理与违规处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管理[29] - 以公司名义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29]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1]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31]
金隅冀东(00040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8 19:35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投资计划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用途变更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19]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用作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同意[20] - 节余达或超10%使用需经多部门审议通过[20] - 节余低于500万或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1]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5] 违规处理 - 公司及子公司责任人违反办法将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7]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9:3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议事规则说明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9:35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提议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2]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议事项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4]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9:35
战略委员会设立 - 战略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设立[1] 人员构成 - 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规则施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金隅冀东(0004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制度信息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传播媒介等[3]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4]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日常负责人[6] 人员要求 - 相关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9]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9]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0]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0]
金隅冀东(0004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10-28 19:35
制度概况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5年10月28日获批[1]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离职情形与生效 - 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等多种情形[4] - 董事辞任自收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报告生效[4][5]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拟辞职董事仍需履职[5]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解职,60日内补选[6] 信息申报与义务 - 离职应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8] - 离职后忠实义务合理期限内有效[9] 责任规定 - 不得辞职规避职责,造成损失担责[11]
金隅冀东(0004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9:3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处罚不得当选[13][1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比例不达标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与会议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特定事项[16][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特殊情况可自行召集[20] - 公司按规定时间通知独立董事参会,特殊情况可调整[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投票表决[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8] 专门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4]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32]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4]
金隅冀东(00040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9:35
制度相关 - 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批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 适用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2] - 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2] 责任追究 - 特定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 - 特定情形从重或加重、从轻或减轻处理[5][6]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7] 其他规定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7]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7] - 季报、半年报参照执行[9]
金隅冀东(000401)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10-28 19:35
制度信息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1] - 制度适用于处理投资者多方面投诉[2] 处理流程 - 受理渠道包括电话、邮件等[5] - 主要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为主要责任部门[5] - 原则上30日内办结投诉,复杂情况需延期申请并告知理由[8][9] 后续管理 - 董事会秘书室定期分类整理投诉并制定方案[10] - 发现违规立即整改并披露信息[10] - 建立台账,资料保存不少于两年[10] - 发生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