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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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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9 22:17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3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
荣安地产(000517)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6
会议信息 - 荣安地产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3名[2]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 - 019)[4]
荣安地产(000517)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9 22:1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8月28日召开[2] - 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现场出席5名[2]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5票同意,多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8]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通过[8]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
2025-08-29 21: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 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 ...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
2025-08-29 21:46
担保原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审慎等原则[2] -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1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须审议[12]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审议[12]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须审议[12] 额度规定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累计调剂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4]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额度预计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13]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拟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对象及额度预计[14] 担保操作 - 为他人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保管[17]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17]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企业情况[17] - 债务到期前一个月发催款通知[17]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15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17] - 资金管理部门追偿开始5个工作日和结束2个工作日备案[1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批准的对外担保在规定报刊及时披露总额[20]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20] 责任承担 - 董事等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2] - 擅自越权签合同追究责任[22]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
2025-08-29 21: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人之间的经济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资金往来,保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 ...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
2025-08-29 21: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财务资助指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 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须充分保护股东 ...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9 21: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2025-08-29 21:46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
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
2025-08-29 2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