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太阳能(000591)
icon
搜索文档
习主席宣布重大能源目标: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将达36亿千瓦
新华网· 2025-09-25 09:20
气候目标 - 中国宣布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 [1]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以上 风电和太阳能装机容量达2020年6倍以上力争36亿千瓦 [1] - 森林蓄积量目标240亿立方米以上 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 [1] 政策实施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 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1] - 目标对照《巴黎协定》要求制定 体现最大努力 需中国自身艰苦努力和有利国际环境 [1] - 中国有决心兑现承诺 呼吁各方积极行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
2025年1-5月中国太阳能发电量产量为2105.1亿千瓦时 累计增长18.3%
产业信息网· 2025-09-25 09:17
行业产量数据 - 2025年5月中国太阳能发电量达47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7.3% [1] - 2025年1-5月太阳能发电累计产量2105.1亿千瓦时 累计增长18.3% [1] 重点上市公司 - 行业主要企业包括隆基绿能、通威股份、阳光电源、晶澳科技、天合光能等十家光伏企业 [1] 数据来源 - 产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与智研咨询报告 [1] - 相关报告系《2025-2031年中国太阳能发电站行业市场行情监测及投资前景研判报告》 [1]
习近平宣布中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到2035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6亿千瓦
新华财经· 2025-09-25 08:47
气候变化目标 - 中国宣布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至10% [1]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目标为30%以上 [1] -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目标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 力争达到36亿千瓦 [1] 行业发展规划 - 森林蓄积量目标设定为240亿立方米以上 [1] - 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1]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 [1] 实施背景 - 目标基于《巴黎协定》要求制定并体现最大努力 [1] - 实现目标需要中国自身艰苦努力和有利开放的国际环境 [1]
习近平:到203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
新华社· 2025-09-25 08:12
核心观点 - 中国宣布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到2035年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30%以上 风电太阳能装机达2020年6倍以上 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 [1][4] 气候治理方向 - 绿色低碳转型是时代潮流 国际社会应坚持信心不动摇 行动不停止 力度不减弱 [3] - 全球绿色转型应坚持公平公正 尊重发展中国家发展权 发达国家应落实率先减排义务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 [3] - 各国应加强绿色技术和产业国际协作 弥补绿色产能缺口 确保优质绿色产品全球自由流通 [3] 能源转型目标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以上 [1][4] -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6倍以上 力争达到36亿千瓦 [1][4] - 森林蓄积量达到240亿立方米以上 [1][4] 交通与市场机制 - 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1][4]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主要高排放行业 [1][4] - 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1][4] 实施保障 - 目标体现最大努力 需要中国自身付出艰苦努力 也需要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环境 [4] - 有决心有信心兑现承诺 [4]
美国能源部长:美国会推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但不会提供补贴。
新浪财经· 2025-09-24 21:26
行业政策导向 - 美国能源部长明确表态政府将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 [1] - 政府不会通过提供补贴的方式支持太阳能行业 [1]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9-24 1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及董事等相关人员和机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信息披露[12] -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4]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2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重大事件[3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35]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3][25]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核[25]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预告[26]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28] - 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4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41][42]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涉案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45] 其他披露事项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披露具体内容[49] - 证券异常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澄清或披露[49][50] -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等事项后披露决议和预案[5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52] - 信息披露前经核对、审查、签发[56]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58]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9] - 可非交易时段发重大信息,次日交易前披露公告[69]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71]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4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12]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4]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4] 三方协议相关 - 三方协议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协议签订时间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14] 项目终止与选择 -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尽快选择新投资项目[13]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公司使用按相应程序执行;达或超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到期前归还并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17][18] -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信息[18][19] 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至迟在同一批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使用由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21][22]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项目相关信息,按进度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需说明必要性等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22] - 公司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2][2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等不视为改变用途[25] 项目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未完成原因等情况[25][26] 资金使用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28]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后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9] 进度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公司需解释原因[29]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9]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公司董事会要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披露[30]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1] -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现场核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披露[31] 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3]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4 17: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任职与职责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等[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5] 履职保障 - 董事会秘书履职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受妨碍时可向证券交易所报告[7][8] 信息披露 - 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重大决定应征询意见[10][11] - 秘书应在重大决定或信息发生二日内做好披露[12] 解聘与空缺处理 - 董事会解聘秘书应有充分理由,秘书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9]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10]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9-24 17:0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4] - 督促事务所按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2]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改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续聘时对其工作和质量评价决定是否续聘[5] 报告审阅与监督 - 进场前和出初步意见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3] - 完成审计后审阅报告提意见,关注重大问题[3] - 督促制定重大问题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4]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在年报披露[8] - 沟通记录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3日报证监局备案[7]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5]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4 17: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提议[14] - 定期提前五日、临时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授权书表决前提交[24] - 表决为记名投票,临时可传真电话表决[25] 绩效与薪酬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方案[12]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方案董事会批准披露[9] 委员相关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可提前解除[7] - 投票关联议题回避,遵循会议规定[22][24] - 闭会可跟踪业绩,公司部门配合[26] - 有权查阅资料、质询董事高管[27] - 对业绩、薪酬等作出评估[27] 其他 - 会议制作书面记录,秘书保存[29]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0]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31]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