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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0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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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跟踪半月报-20250822
中银国际· 2025-08-22 17:47
核心观点 - 本期中国A股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重大并购事件数量环比增加60%至80起,披露交易金额环比激增187.97%至6018.88亿元,呈现"频率高、主体多、领域广"特点 [1][2] - 房地产管理和开发、其他金属与采矿、半导体产品、电子设备、仪器和元件、电气设备Ⅲ、汽车零配件等行业成为并购热点领域 [1][2] - 民营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主导市场,横向整合、战略合作、多元化战略等并购动因多元化 [1][3][4][6] - 政策优化与经济修复驱动下,并购市场有望持续释放产业整合与价值重塑潜力 [1][2] 市场概况 - 重大并购事件数量达80起,环比增长60%,披露交易金额6018.88亿元,环比增长187.97% [2] - 44家上市公司停牌筹划/宣布重组预案,股价双周平均涨幅7.53%;22家预案后取得重大进展,股价双周平均涨幅3.76% [2] - 重组指数双周涨幅5.10%,投研热度环比提升11.54% [2] 行业分布与主体特征 - 热门行业包括:房地产管理和开发、其他金属与采矿、半导体产品、电子设备/仪器/元件、电气设备Ⅲ、汽车零配件 [1][2] - 民营企业为主要参与方(如欧菲光、琏升科技、慧博云通等),地方国有企业活跃(如渤海汽车、云维股份、四川路桥等) [3][4][6] - 中央国有企业参与案例包括电投能源(煤炭行业)和中科曙光(电子设备) [3][6] 并购类型与目的 - 横向整合占比最高(如电投能源收购白音华煤电、国城矿业收购国城实业) [3][4] - 战略合作案例突出(如欧菲光收购欧菲微电子股权、海光信息吸收合并中科曙光) [3][6] - 多元化战略(如*ST宇顺收购数据科技公司、厦门港务收购集装箱码头) [3][6] - 垂直整合(如邦基科技收购农牧公司、阳光诺和收购朗研生命) [4][6] 上市公司表现 - 停牌筹划重组公司中,光库科技双周涨幅达48.90%,阳光诺和涨幅32.29%,美晨科技涨幅31.19% [7][8] - 市值超千亿公司包括中科曙光(1077.44亿元)和海光信息(3576.23亿元) [8] - 预案进展公司中,隆扬电子涨幅22.65%,立讯精密市值达2798.55亿元 [11] 监管与政策环境 - 本期无新增监管政策出台,但报告强调政策优化是驱动市场活跃的核心因素之一 [19]
焦作万方:8月21日融资净买入213.48万元,连续3日累计净买入3345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22 10:25
融资活动概况 - 8月21日融资买入3776.93万元 融资偿还3563.45万元 融资净买入213.48万元[1] - 融资余额达5.04亿元 占流通市值比例4.58%[1][2] - 近3个交易日连续净买入累计3345.0万元 近20个交易日中有11个交易日出现融资净买入[1] 融资余额趋势 - 8月18日至21日融资余额持续增长 从4.70亿元上升至5.04亿元 累计增加3400万元[2] - 单日最高净买入出现在8月18日 达2964.59万元 最低出现在8月15日为354.47万元[2] - 融资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由8月15日的4.08%上升至8月21日的4.58%[2] 两融余额变动 - 融资融券余额5.05亿元 较昨日上涨0.42%[2] - 8月18日两融余额变动幅度最大 单日增长6.70% 增加2958.49万元[3] - 近五个交易日两融余额从4.42亿元持续上升至5.05亿元 累计增长6300万元[3] 市场信号特征 - 融资余额连续增加表明投资者心态偏向买方 市场处于强势状态[4] - 融券方面当日无交易 进一步强化买方市场特征[2] - 融资净买入持续天数较多 近20个交易日超过半数呈现净买入态势[1]
2025年上半年中国氧化铝产量为4515.1万吨 累计增长9.3%
产业信息网· 2025-08-20 11:33
氧化铝行业产量数据 - 2025年6月中国氧化铝产量为775万吨 同比增长7 8% [1] - 2025年上半年中国氧化铝累计产量达4515 1万吨 累计增长9 3% [1] 相关上市公司 - 行业主要企业包括中国铝业(601600) 天山铝业(002532) 南山铝业(600219) 云铝股份(000807) 神火股份(000933) [1] - 其他重要企业涉及中孚实业(600595) 焦作万方(000612) 宏创控股(002379) 闽发铝业(002578) 宁波富邦(600768) [1] 行业研究报告 - 智研咨询发布《2025-2031年中国氧化铝行业发展模式分析及未来前景规划报告》 [1] - 研究机构具备十数年产业研究经验 提供深度产业分析和定制咨询服务 [2]
焦作万方股价微涨0.22% 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金融界· 2025-08-19 02:02
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8日15时,焦作万方股价报9.09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02元 [1] - 当日成交量为356772手,成交金额达3.23亿元 [1] - 8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80.39万元,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入2447.14万元 [1] 公司业务 - 主要从事铝冶炼及加工业务,产品包括电解铝液、铝锭及铝合金制品 [1] - 公司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属于有色金属行业 [1] 公司治理 - 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景龙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 同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喻旭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等议案 [1] - 续聘李蕙鑫为证券事务代表 [1]
焦作万方:续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2:12
公司人事变动 - 焦作万方于8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续聘李蕙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1]
焦作万方:选举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8-18 22:12
公司治理变动 - 焦作万方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 -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杜景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20:49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4] 薪酬与聘任解聘 - 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5]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1]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1] 空缺处理与惩戒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任职期间因工作问题可给予惩戒[14] 细则规定 - 细则与国家法律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生效及修订[16]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0:4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内部审计工作条例(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并配专人,保持独立性[3] 审计工作安排 - 内审机构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审计工作[3]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4] - 工作按年度计划或临时安排开展[7] 审计人员权限 - 内审人员有权接触审计相关资源并获协助[7] - 内审机构可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并参会[6] 审计结果应用 - 审计结果作为公司管理决策和部门考核依据[7] 人员管理与条例 - 公司保障内审人员权利、安全,奖惩分明[8] - 条例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原条例废止[9]
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20:48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六)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人员和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 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 法律责任,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声誉时,对责任人采取的责任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大股东;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收集、汇总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