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永安林业(000663)
icon
搜索文档
永安林业(000663) - 2023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4-06-17 21:04
公司年度报告与财务披露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由公司负责人吕锦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查桂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巧贞保证真实、准确、完整[3]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含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内容[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备查文件包括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以及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10][11]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3]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详细描述[3]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信息[16]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17]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93亿元,同比下降8.3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亿元,同比下降29.0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亿元,同比下降21.21%[22] - 公司总资产为16.71亿元,同比增长48.0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3亿元,同比增长21.32%[2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71亿元,占全年收入的39.15%[26]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906.20万元,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和政府补助[28] - 公司获得增值税退税1605.31万元,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具有经常性[29] - 公司获得天然林停伐补助484.26万元,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具有经常性[30]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90,670,733.65元,同比下降15.44%[64]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28,219,080.43元,同比大幅增加15,134.92%[6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7,837,790.00元,同比大幅增加839.19%[64]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7,767,901.25元,同比下降79.23%[64]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16.51%,同比下降5.48个百分点[66] - 2023年末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27.99%,同比下降19.63个百分点[66] - 2023年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为21.47%,主要由于增加生物质能源项目投入[66] - 2023年报告期投资额为544,319,053.49元,同比大幅增加49,383.55%[71] - 2023年金融资产期末数为27,921,973.42元,较期初增加9.24%[69] - 2023年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为49,667,445.66元,较期初减少20.59%[69] - 公司2023年1月入选第五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2023年8月通过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验收[39] - 公司202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未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47] 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 公司致力于林业碳汇开发能力和市场化交易能力的培育,推动森林经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34] - 公司人造板业务通过异形、定制差异化竞争模式实现产销平衡,拥有一条德国迪芬巴赫公司制造的9尺连续压机生产线[38] - 公司2023年完成更新造林面积0.42万亩,幼林抚育面积3.44万亩,培育各类苗木668.5万株,销售619.57万株[44] - 2023年公司生产木材1.71万立方米,同比减少64.74%,销售木材2.2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46.37%[44] - 公司累计签订涉及林地60.55万亩、金额123,062.19万元的转让协议,2023年完成签约面积8.73万亩,金额12,640.09万元[44] - 公司完成福建永安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二期核证28.7万吨减排量,获得收益分配款148.9万元[45] - 公司与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碳中和林面积169亩,获得项目运营资金20.28万元[45] - 公司完成三明林业碳票开发技术服务,备案签发三明林业碳票项目碳减排量9.61万吨,获得9.61万元技术开发费[45] - 公司自有森林资源115万亩,主营马尾松、杉木及特有珍稀树种闽楠木等,满足国家储备林、标准化苗木基地等需求[41] - 公司拥有4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涉及低密度纤维板制备方法、林产工业、种苗培育等领域[41] - 公司报告期生产各类低/中/高密度纤维板18.11万立方米,同比减少6.89%,其中轻质线条板生产2.8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26.27%[46] - 公司报告期销售各类纤维板产品18.1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3.09%,其中轻质线条板销售2.86万立方米,同比减少27.04%[46] - 公司报告期生产木地板32.1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87%,销售木地板35.0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3.22%[46] - 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合计为693,162,044.78元,同比减少8.39%,其中林业收入394,917,552.69元,同比减少9.88%[48] - 公司报告期人造板制造业收入283,873,503.09元,同比减少8.17%,毛利率为3.83%,同比下降2.98%[49] - 公司报告期木材销售量2.2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46.37%,生产量1.71万立方米,同比减少64.74%[50] - 公司报告期纤维板销售量18.19万立方米,同比减少3.09%,生产量18.11万立方米,同比减少6.89%[50] - 公司报告期木地板、家具板销售量50.8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19%,生产量47.8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55%[50] - 公司已完成防霉低密度装饰线条专用纤维板开发及产业化,进一步拓宽产品品类,提高市场竞争力[46] -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22,033亩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资产合同总金额为4,902.17万元,累计确认销售收入4,315.25万元[52] -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104,744亩林木资产及其70年林地使用权资产合同总金额为21,755.05万元,累计确认销售收入18,566.42万元[52] -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26,125亩林木资产及其70年林地使用权资产合同总金额为6,013.30万元,累计确认销售收入5,341.82万元[52] -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168,952亩林木资产及其70年林地使用权资产合同总金额为34,794.71万元,累计确认销售收入30,110.22万元[52] - 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196,405亩林木资产及其70年林地使用权资产合同总金额为42,956.87万元,累计确认销售收入37,617.99万元[52] - 公司位于福建省龙岩市的87,277亩林木资产合同总金额为12,640.09万元[53] - 公司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合同总金额为174,500万元,已履行36,645万元,项目已停止[54] - 2023年木材直接材料成本为97,885,153.97元,占营业成本比重90.10%,同比减少13.12%[56] - 2023年纤维板直接材料成本为170,936,122.87元,占营业成本比重66.71%,同比增加0.03%[56] - 2023年木地板、家具板直接材料成本为14,178,403.92元,占营业成本比重84.51%,同比减少48.24%[56] - 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5.26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5.90%,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57.12%[57]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4.6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3.86%,无关联方采购[57] - 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9.94%,主要由于职工薪酬等增加[60] - 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9.87%,主要由于利息支出减少[60] - 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减少69.14%,主要由于材料费用等减少[60]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6146.12万元,同比下降24.95%,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89%[62] -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为5096.92万元,占研发投入的82.92%,同比增加24.43%[62]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54人,占比12.89%,同比增加3.20%[62] -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包括桉树优树选育与快繁技术攻关、楠木良种选育、红锥良种选育等,旨在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益[61] - 公司开发的功能型轻质线条纤维板、烤漆门用纤维板、高性能阻燃纤维板等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预计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61] - 公司2023年通过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年发电量约414万度,自用电量约392万度,余电上网22万度,年节约标准煤700多吨[156] - 公司2023年完成高能耗设备干燥风机变频改造,年节约电耗量160万度,年节约用电成本180万元[156] - 公司子公司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荣获福建省“绿色工厂”称号[157] - 公司参与的福建永安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二期核证减排量获得收益148.90万元[158] - 公司与福建福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碳中和林面积169亩,获得项目运营资金20.28万元[159] - 公司2022年列为福建省林业碳中和首批试点单位,获签减排量11.6万吨,项目成果获财政补助29.8万元[159] - 永安林业为永安当地社区贡献307个岗位,占公司岗位比例92.19%[162] - 永安林业向涿州市民政局救灾专户捐款人民币100万元,支持灾后重建[163] 公司治理与股东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包括2015年增加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2020年减少定制家具及装饰设计,2022年增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等[19]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包括2020年4月12日中林控股与林业发展集团签订合资协议,2021年2月9日林业发展集团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2024年2月18日表决权委托届满后中林永安仍为公司控股股东[2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7.12%[114]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5.66%[114]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1.41%[11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27.79%[114]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9.11%[114]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5.69%[11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显示,本期无增持或减持股份的变动[115][116] - 公司副总经理刘翔晖在2023年新购入500股[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情况显示,多数人员任期至2026年10月[115][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已离任,包括董事长康鹤、副董事长吕锦程等[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现任人员包括总经理赵家悦、财务总监査桂兵等[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独立董事江斌、刘雪娇等任期至2026年10月[115][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如副总经理邱小明、陈建新等任期至2026年10月[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如独立董事王富炜、胡天龙等已离任[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如监事王宇已离任[11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如独立董事黄建福已离任[116] - 公司2023年监事会主席黄忠明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18] - 公司2023年副总经理陈邵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18] - 公司2023年董事长康鹤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18] - 公司2023年监事会主席王宇因工作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18] - 公司2023年副董事长沈北灵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19] - 公司2023年副董事长雍娟因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9] - 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王富玮、胡天龙、黄建福因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9] - 公司2023年监事会主席王天敬因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9] - 公司2023年总经理赵家悦因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9] - 公司2023年副总经理查桂兵、杨延冬、刘翔晖、邱小明、陈建新因任期满离任,离任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19] - 公司聘任邱小明和陈建新为副总经理,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120] - 吕锦程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121] - 刘丽杰现任公司董事,履行董事职责[121] - 王天敬现任公司董事,履行董事职责[122] - 陆元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122] - 江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123] - 刘雪娇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123] - 赵家悦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124] - 査桂兵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125] - 杨延冬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和工会工作[125] - 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合计为436.51万元[130] -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大会批准[12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经董事会审议决定[129]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长薪酬标准[130] - 公司2022年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30] -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调整议案[130] - 公司高管薪酬总额为436.5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薪酬标准调整[131] - 公司于2022年12月重新确定了高管的薪酬标准,参考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水平[131]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多次董事会会议,包括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32][133] - 公司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实施任期制考核管理[131] - 公司成为中央企业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健全了市场化薪酬管理机制[131]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419人,其中母公司323人,主要子公司96人[142]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中,生产人员122人,技术人员92人,行政人员85人[142]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24人,高中、中专(技校)学历150人[142] - 公司劳务外包工时总数为606,181小时,支付报酬总额为22,731,774.73元[145] - 公司董事会对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议案提出异议,江斌和刘雪娇独立董事投弃权票[136] -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139] - 公司严格执行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43] - 公司根据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组织实施涵盖财务、合规、安全、双碳理念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144] - 公司2022年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标准和比例,并确保分红政策调整程序合规透明[146] - 公司报告期内修订并补充制定了34项管理制度,涵盖法律事务、人力资源、运营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149] 公司未来计划与战略 - 公司未来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提升森林经营质量,探索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及市场化交易,提升森林固碳能力[89] - 中国人造板行业未来将呈现集中度提高、产业链整合、绿色环保趋势,公司将通过管理提升和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毛利率、单耗水平、人均产出
永安林业(000663) - 2022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4-06-17 21:04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转型生物质能源方向,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及全资孙公司永林涿州、永林宁晋、永林广平、永林郸城,主营业务增加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等[9]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756,630,723.82元,同比增长49.44%[12] - 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2,449,761.22元,同比增长169.22%[12] - 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80元,同比增长400.00%[12] - 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8,952,082.27元,同比增长39.81%[12] - 公司报告期内森林经营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推动科技营林、数字兴林,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价值有机统一[19]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森林资源培育与林木采伐经营、森林经营服务、人造板经营、地板经营等[20] - 公司通过充分利用森林资源规模优势,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稳定,未来将专注中长期林业经营发展规划[20] - 公司人造板业务和地板业务实现了产销快速增长,未来将提升经营效能、加速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21] - 公司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巩固治理、人才、资源、技术、品牌、产业优势,致力成为世界一流生物能源上市公司[22] 财务表现 - 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为1,128,385,678.74元,较上年末下降17.37%[12] - 公司2022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4,709,310.23元,较上年下降77.95%[15] - 公司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为5,893,601.11元,同比增长130.00%[18]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合计为756,630,723.82元,林业业务收入占57.92%,人造板制造业收入占40.85%[24] - 木材二次加工产品销售额309,120,705.58元,同比增加6.40%,国内销售占营业收入比重100%[24] - 公司2022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3,673,909.09元,较上年增长648.36%[47] - 公司2022年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为21.99%,较上年增长12.31%;存货占比为47.62%,较上年增长1.90%;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为2.42%,较上年下降0.54%[49][50] - 公司2022年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为10.83%,较上年下降1.66%;短期借款占比为0.00%,较上年下降38.28%;合同负债占比为6.24%,较上年增长2.86%[51] 公司治理与股东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9日收到朱成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81] -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30日收到叶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81] -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日收到邱小明先生、陈建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81] -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17日收到王春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81]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包括硕士、博士学历等[8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在其他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如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教师、独立董事等[8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中,有领取报酬津贴的情况[87] - 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合计为264.53万元[9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支付情况为264.53万元[8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9]
永安林业(000663) - 2022 Q4 - 年度财报(更正)
2024-06-17 21:04
研发投入情况 - 2022年研发投入金额为8,189,383.3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8%;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0,327,000.0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4%[2]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8,189,383.39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8%;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0,327,000.00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4%[3] 项目投资情况 - 公司停止生物质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原因包括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金融机构收紧长期贷款融资等[4] 资产出售情况 - 公司出售重大资产情况需要适用,涉及资产初起至出售日的市公定价、关联资产及债权等方面[6] - 公司实际转让面积为19.51万亩,与公告中的19.64万亩存在差异,后续拟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补充协议[7] 交流活动 - 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和交流活动,包括与中信建投、华夏基金等机构的实地调研[8][9][10][11] 监事会变动 - 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王宇女士的辞职报告,辞去监事会主席及非职工监事职务[12] 高管变动 - 赵家悦于2023年10月10日任期满离任,相关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13] 审计委员会议案通过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14] 合同签署 - 永安林业与福建省永安林业签订了关于循环利用项目的合同,涉及金额为174,000元[15] - 中林林业与福建省永安林业签订了关于供服务的合同,涉及金额为723.38元[17] - 公司签署了重大合同,涉及农林废弃物利用项目[19] 股票发行 - 永安林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8元[16] - 公司与永安林业合作,确定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8元[24] 项目进展公告 - 公司发布公告,关于永安林业的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进展[27]
永安林业:公司章程
2024-05-21 21:0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
永安林业: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21:02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ZHONGLUN W&D LAW FIRM 中国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 号金泰大厦 10/19/21 层 10/19/21/F Golden Tower, No. 1, Xibahe South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8, P.R.C. Tel: 86-10-6440 2232 Fax: 86-10-6440 2925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 层 邮编:100028 电话:(010)64402232 传真:(010)64402915(010)64402925 网址:http://www.zhonglunwende.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
永安林业: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5-21 21:02
由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4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吕锦程先生、刘雪娇女士、陆元昌先生、 张宝文先生组成,由吕锦程先生担任召集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计委员会由刘雪娇女士、吕锦程先生、陆元昌先生、张 宝文先生组成,由刘雪娇女士担任召集人;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
永安林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21:0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 ...
永安林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1 21:0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通知5月20日发出[2] -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6人[2] 议案通过情况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6票同意通过[2] -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3票回避通过[2] - 《关于制定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的议案》6票同意通过[4] - 《关于兑现高管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的议案》6票同意通过[4] 数据要点 - 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年薪及专项奖励共计122万元[4]
永安林业: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2024-05-21 21:02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促进科技管理工作 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纲要》《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国家有关科技创新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公司全资、控 股以及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科技创新管理工作是以加快促进企业技 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公司发展和提升公司价值 为目的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管理等工作。包括:贯彻执行 党、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 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管理机制;科技创 新规划编制与实施;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 ...
永安林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21 21:0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 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 董事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遵守《监管指引》及本制度关于独立 董事的特别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