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00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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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关于延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2024-09-24 18:32
债券发行 - 长江证券2023年10月16日获证监会同意发行不超200亿元公司债券注册[1] - 原定于2024年9月24日15:00 - 18:00进行利率询价确定债券最终票面利率[1] - 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2024年9月24日18:00延长至19:00[1]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2024-09-23 16: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 发行人: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受托管理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金额: | 200 亿元 | | 发行金额 | 不超过 20 亿元(含) |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 |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 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 ...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4-09-23 16:19
特此说明。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3 年 10 月 16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330 号"文件同 意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的发行申请。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鉴于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 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发行人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名称确定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 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
2024-09-23 16:17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2024年第三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评级展望稳定[4] - 指示评级和个体信用等级为aaa,最终评级结果为AAA[17] 财务数据 - 2024年3月公司资产总额为1534.8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75.47亿元,营业收入为13.32亿元,利润总额为3.99亿元[18] - 2023年公司自有资产负债率为73.04%,营业利润率为23.63%,净资产收益率为4.70%,盈利稳定性为34.30%[18] - 2023年末公司短期债务为458.05亿元,长期债务为407.51亿元,全部债务为865.55亿元,短期债务占比为52.92%[18] 业务表现 - 2023年公司研究业务蝉联“新财富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一名[15] - 2023年长江保荐营业收入为5.69亿元,净利润为0.98亿元;长江资管营业收入为1.80亿元,净利润为 - 0.15亿元[29] - 2023年公司经纪、基金分仓佣金、投行、资管、自营业务收入分别排名行业第18、4、21、34、49位[41] 用户数据 - 2023年公司客户数量达896万户,资券总值1.04万亿元,代理买卖股票基金规模市场份额1.91%,较上年提升0.1个百分点[56] - 2023年代销金融产品金额同比下降3.49%,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20.54%[56] 未来展望 - 2024年长江产业集团拟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后将直接持有17.41%,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28.22%股份表决权[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建立多层次内控架构、一体化内控合规体系、内外监控机制及风险控制指标体系[46]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2024-09-23 16:17
债券发行信息 - 公司获批发行不超200亿元公司债券,本期为第五次发行,规模不超20亿元[5] - 本期债券简称为“24长江03”,代码为148919,面值100元,发行价100元/张[5] - 发行数量不超2000万张[5] - 期限为3年期[8] -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1.60%-2.60%,9月24日确定最终利率[9] 发行对象与方式 - 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和交易[6] - 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9] 时间安排 - 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5:00 - 18:00[33]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24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40] - 网下发行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和26日[46] - 簿记管理人9月25日发缴款通知,获配投资者9月26日15:00前缴款[51] 信用等级与资金用途 - 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13]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券[24] 主承销商 - 牵头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3] - 联席主承销商包括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58][59][66][68][70] 交易与风险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72][74] -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市场、流动性等各类风险[81]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1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30072948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30072948股,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咨询、销售服务等许可项目及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一般项目[11] 股份发行与变动 - 1997年7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万股[4] - 2007年12月5日吸收合并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5] - 2009年11月17日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496433839股[5] - 2011年3月4日公开发行股份200000000股[5] - 2014年7月9日以2013年末总股本237123383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6] - 2016年7月经核准非公开发行股份787000000股[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1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配偶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0]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形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37] - 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9] - 董事会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106]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21] -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3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列入一般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14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16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65]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9]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19: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 决策的合法化、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证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2024 年 9 月 13 日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 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19:02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6] 股东大会召集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特殊情况公告 - 出现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2]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提名资格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25] 人员推选限制 - 公司任一股东推选的董事占董事会成员1/2以上时,该股东推选的监事不得超过监事会成员的1/3[25] 临时股东大会触发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累积投票制情形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30%以上或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股份达50%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26] 当选条件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27] - 董事、监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全部选票数除以候选人数平均数的一半[27]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9] 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9]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记录和整理,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决议公告与备案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3]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五个工作日内报送湖北证监局备案[34]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13 19: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 13 日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成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 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权限 (五)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洗钱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 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法人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 见;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 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 第五条 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3 19:02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特别提示: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