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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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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000906)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3 18: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4] - 2020年3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4] - 2020年6月3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5] - 2021年3月1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6] 分红情况 - 2021 - 2025年按不同股本和派现标准分红[10][11] 行权价格与期权注销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4.91元/股[11] - 拟注销71.25万份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12]
浙商中拓(00090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13 18:1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 - 2020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1] - 2020年6月3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13] - 2021年3月1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14] 分红与行权价格 - 2025年6月5日以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19] -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1元/股[19] 期权注销 - 拟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1.25万份[2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及注销符合规定[21]
浙商中拓(000906)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13 18:17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0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1] - 2020年3月11 - 20日内网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11] - 2020年3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 2020年5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调整授予名单及数量等议案[12] - 2020年6月3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12] - 2021年2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授予预留股票期权议案[13] - 2021年2月27 - 3月8日内网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3] - 2021年3月1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14] - 2022年6月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调整行权价格等议案[14] 业绩数据 - 2018 - 2022年净利润从28425.83万元增至93393.02万元,增长率228.55%[19]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15%[19] - 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9.98%[19] 激励对象考核与行权 - 2022年度30人考核A,2人考核B,7人考核C[20]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128.55万份,占总股本0.18%[21] - 雷邦景获授68.00万份,本次可行权20.40万份[21] - 31名中层及骨干获授364.00万份,本次可行权108.15万份[21] - 行权价格4.91元/份[22] - 行权期限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22]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等待期2025年2月25日届满[19] 其他信息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 咨询经办人是方攀峰[25] - 咨询联系电话021 - 52583137[25] - 咨询传真021 - 52588686[25] - 咨询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邮编200052[25]
浙商中拓(000906) - 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2025-06-13 18:15
股票期权注销 - 因9名激励对象2022年考核未达良好以上,拟注销7名激励对象17.25万份股票期权[1]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9万份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1] -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届满,注销45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1] - 监事会同意注销71.25万份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2]
浙商中拓(000906) -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3 18:15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发出,6月13日召开[2] - 监事会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3][4] -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32名激励对象可行权128.55万份[4] -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5票同意通过[4][5]
浙商中拓(000906) -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13 18:15
股票期权行权 -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32人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128.55万份,占股本0.18%[1] - 副总经理雷邦景可行权20.40万份,占总股本0.03%[1] - 31名中层及骨干可行权108.15万份,占总股本0.15%[1] - 公司同意为3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2][3]
浙商中拓(000906) -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3 18:15
股票期权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1元/股调整为4.91元/股[3] 行权与注销 - 同意为32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128.55万份[4] - 拟注销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7.25万份股票期权[5] - 拟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9万份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5] - 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45万份股票期权[5] - 董事会拟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71.25万份[6]
浙商中拓: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9:20
诉讼基本情况 -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响水龙拓、溧阳宝润、溧阳德龙、溧阳龙跃、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中院 [1] - 案件涉及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及共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提示性公告》 [1] 二审判决情况 - 浙江省高院驳回溧阳宝润、溧阳瑞达(原溧阳德龙)、溧阳龙跃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 - 浙江省高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2]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2起,涉案金额约为302万元 [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 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终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视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4] - 公司将跟进事项进展,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4]
浙商中拓(000906) -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5-06-06 19:01
诉讼情况 - 公司为被上诉人,诉讼标的额5.3亿元[2] - 一审2024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并判决,被告上诉[3] - 二审2025年3月11日开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4] - 二审案件受理费5191元由上诉人负担[4] 其他诉讼 - 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2起,涉案约302万元[6] 影响 - 终审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视后续执行情况而定[2][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8 03:16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712,335.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3] - 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分派方案细节 - 以现有总股本708,561,6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5]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5]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5日 [5] 分派对象与方法 -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 -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7]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其他相关事项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9] -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