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0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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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09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6月28日获批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795.1455万元[8]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45795.1455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至少有一名职工代表[71][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9] - 董事长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8]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多种方式,优先现金分红[132] - 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8]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一人担任[121]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9 19:17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九届十一次临会通过[2] - 成员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相关 - 每年按需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试行情况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1]
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9 19:17
制度与负责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工作要求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1]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及分析师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0] 工作方式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10]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工作[10]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9 19: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实施细则自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起试行[2][17]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9 19: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实施细则[1] - 成员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报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10]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实施情况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20]
闽东电力(0009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9 19: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及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需披露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时间、各义务人提交资料等程序[16] - 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报董事长签发后披露[46] - 公司在公众平台发布信息需经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同意及董事长签发[4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0]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7] 特殊情况处理 - 符合条件可向深交所、交易商协会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49] - 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48]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被泄露或有传闻应及时核实披露[50]
闽东电力(000993)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2-09 19:17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实施及信息披露[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及协调内部控制事宜[7] -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日常运行[7] - 法律合规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工作[8] - 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工作[9] 控制措施 - 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19] - 各部门应梳理规范关键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2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建立控制制度并协调经营和风险管理策略[23] - 要求子公司及时报送重要文件[25] - 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25] 关联方与担保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30] - 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对外担保情况[34] - 担保事项主办部门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报告[34] 募集资金 - 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7] - 审计部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3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3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9] 投资与理财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决策程序等并限定规模[42]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43] - 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异常时及时回收[4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44]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漏时及时报告和披露[45] 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48] - 董事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包括七项内容[49][50]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报告需专项说明[51]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51] 绩效考核 - 公司将内部控制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51]
闽东电力(00099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09 19:1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通过生效[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8]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6]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为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协商定价[20]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不同金额交易有不同审议披露要求[2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同意,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其反担保[24]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7]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9] - 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或免于履行相关义务[30][31]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32][33]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及时披露”指两交易日内[35] - 制度未尽依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闽东电力(000993)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2025-12-09 19:16
公司名称变更 - 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通过变更公司名称议案[3] - 拟由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 - 变更原因是形成集团化经营架构等[5] - 需股东会审议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4]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经理层办理相关事项[6]
闽东电力(00099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9 19:16
新策略 - 公司拟变更名称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 - 2025年12月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董事会应有至少一名职工代表[2] - 修订后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2]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