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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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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30 18:48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 - 公司及其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及摘要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及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债务融资工具披露 - 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需披露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3] 披露审核与发布 - 公司信息披露前要将有关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资料收集齐全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11]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文件全文和摘要按要求披露[7]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财务数据[21]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公司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1] 股东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等变化应告知公司[34]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存在或筹划重大事项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须立即披露[11]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相关方应告知公司[34] 责任主体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30][3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7][38] - 财务总监对财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52] 信息报告与保密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并答复询问[41]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领导知晓重要事宜时应告知董事会秘书或代表[42]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和关联人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告知公司[42]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54]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敦促披露临时报告[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知晓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8] 特殊披露情况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49] - 特定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48] - 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被泄露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披露[50] 违规处理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信息,将追究当事人责任[58]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关联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2]
闽东电力(0009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30 18:48
制度相关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6]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9]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基金经理等[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 工作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0][11]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活动情况[13]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8:48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2025年12月9日经会议审议通过实施细则[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每年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5][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实施细则试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1]
闽东电力(0009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30 18: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提前3天通知,主任委员召集主持[18] 职责与要求 - 审核财务信息等,发现造假要求更正[8][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及监督报告[12]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报告,重大问题立即报告[13]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原则现场开会,可视频电话,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9] 其他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20][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结果上报董事会[22] - 成员及列席人员保密,细则董事会解释[22][25]
闽东电力(00099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30 18: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3]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董事会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第一项至第三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5]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独立董事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先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35]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或向相关部门报告[37] 独立董事费用与保险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8]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闽东电力(000993)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18:48
财务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法定代表人等各负其责[10] - 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制度等多项工作[9][10][11] 会计核算与报告 - 会计核算按国家准则设置科目和政策,保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17] - 财务报告按规定编制披露,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批,年度报告经审计[15] - 财务部在云服务器端每天对会计数据进行自动备份[16]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需履行申请、董事会批准、披露程序,会计估计变更还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9] 资金管理 - 公司实行“统一调配、集中管理”的货币资金管理体制,财务部可统筹调配下属单位资金[22] - 资金支出需依据有效合同等,经主管领导审批[23] - 公司监督检查考核下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23][26] 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等三类[28]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等三类[30] 金融工具计量 - 金融工具初始按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处理因类别而异[31] 存货管理 - 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清查并处理盘盈盘亏[34] - 存货取得按实际成本初始计量,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35]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控制等权益性投资[3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投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37] 投资性房地产 -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土地使用权等[42] -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初始入账,采用成本模式后续计量[43][44] 固定资产 -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外购或自制设备等列为固定资产[49] - 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51]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月计提[49]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应估计可收回金额[53] 借款费用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过程中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62] -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63]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财务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65]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65] 资产减值 - 固定资产等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51,54,58,67] 负债分类 - 流动负债指将在1年以内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72] - 非流动负债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72] 利润分配 - 公司及下属单位分配当年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79] -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9] -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0] 收入确认 - 企业与客户合同满足条件时,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确认收入[87] - 发生销售退回、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88] 利润分配顺序 -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98] - 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先用当年利润弥补[79] - 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等前及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83] 财务报告编制 - 公司按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等的财务报告[100] - 下属单位向公司总部报送月度、季度、年度等财务报告[100] -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以母子公司报表为基础,按准则确定范围[101] 审计与预算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报送审计报告[101]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按特定程序和方法编制预算[108][109] 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符合条件可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113] 子公司报表报送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15][1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1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8]
闽东电力(00099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2-30 18:48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在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向公司党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7] - 内部审计人员需遵守回避制度[7] - 内部审计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0] 审计项目确定 - 审计部可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自主确定项目和对象[12] 审计资料报送 - 被审计单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相关原始文件资料或复印件[14] 审计权力 - 审计部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阻挠等行为并报告[15] - 审计部可在满足条件时购买审计服务[15] - 三种情形下审计部有权开展专项审计[16] 审计通知与报告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19]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初稿有异议7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20]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10个工作日内提复议申请[24] 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3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90日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报告及附件[26] - 持续整改事项每季度末书面报送进展[26] 审计结果 - 审计部以核实证据发表意见,报告报党委会批准[22] - 审计报告说明基本事项、评述并提建议[24] - 审计部门跟踪报告执行情况,必要时安排后续审计[26] 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参考[27] 制度效力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32]
闽东电力(000993)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2-30 18:46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4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公司证券 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并同意经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包括办 理《公司章程》修订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 司名称的变更工作。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如下: | | | 变更前 | | | 变更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中文 名称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 福建闽东 ...
闽东电力(000993)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26 19:00
会议概况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2月26日14:30现场召开,9:15至15:00网络投票[3]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04人,代表股份242,119,348股,占比52.8701%[5] 议案表决 - 《关于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股数241,836,848股,占比99.8833%[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241,830,548股,占比99.8807%[9] -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241,524,048股,占比99.7541%[10] - 《关于控股股东拟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同意股数25,047,065股,占比98.4343%[11] 决议情况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12] - 会议相关备查文件包括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等[13]
闽东电力(000993) -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8:47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Fuzhou Office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振武路 70 号福晟钱隆广场 46 楼 邮政编码:350004 电话:0591-87311996 传真:87310995 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案号:观意字 2025FZ000033 号 致: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闽东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获得了公司如下保证:已提供了见证律师认为 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口头陈述均 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