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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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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00120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18:3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12.35%[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4.11万元,同比增长4.74%[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35.96万元,同比增长10.98%[20] - 基本每股收益0.12元/股,同比增长9.09%[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6%,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2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35%至21.9亿元[62] - 营业总收入21.90亿元,较去年同期19.50亿元增长12.3%[166] - 净利润6364.11万元,较去年同期6076.35万元增长4.7%[167]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6364.11万元,同比增长4.74%[16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64.11万元,同比增长4.74%[168] - 综合收益总额为7043.71万元,同比增长25.82%[168] - 2025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55,989,982.43元[178]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23%至19.23亿元[62] - 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4.26%至7031.57万元[62] - 研发费用7031.57万元,较去年同期6153.86万元增长14.3%[16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2.72万元,同比大幅改善430.13%[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430.13%至5412.72万元[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1639.58万元增至5412.72万元[17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6.48亿元,同比增长8.77%[1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4.32亿元,同比增长10.70%[1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53.14万元,同比改善129.85%[17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8亿元,较期初增长0.51%[172] 业务线收入表现 - 电力电缆收入同比增长17.39%至8.68亿元[64] - 电气装备用电缆收入同比增长20.24%至1.79亿元[64] - 电线电缆行业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增长12.94%,毛利率12.08%[65] - 电力电缆产品收入8.68亿元,同比增长17.39%,毛利率9.64%[65] - 特种电缆产品收入11.03亿元,同比增长9.25%,毛利率14.5%[65] 地区收入表现 - 华中地区收入同比增长36.28%至8.54亿元[64] - 华东地区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18.28%至3.68亿元[64] - 华东地区收入3.68亿元,同比增长118.28%,毛利率11.97%[65] 产品与技术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裸导线及线束[27] - 特种电缆产品涵盖航空航天、数据通信、机器人、轨道交通、矿山、新能源等领域[28] - 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具有耐电弧、耐辐照、耐高低温等特性[28] - 数据通信电缆包括计算机电缆、CAT.5E、Cat6A等型号,用于高性能信号传输[28] - 机器人电缆具备耐扭转、耐弯曲特性,适用于工业及人形机器人[28] - 轨道交通电缆满足高阻燃、防紫外线、低烟无卤等安全要求[28] - 矿山及新能源电缆采用耐候特软设计,支持光控动力一体化[28][29] - 高阻燃耐火电缆可在火灾中保持安全运行,适用于重点设施供电[29] - 船用电缆具有阻燃、耐盐雾特性,符合有毒物质含量控制要求[29] - 公司生产最大截面至1400平方毫米特高压直流架空导线用于长距离大跨越超高压输电[33] - 公司产品包括额定电压1.8/3KV以下低压电缆及3.6/6KV至26/35KV中压电缆[31] - 电气装备用电缆适用于额定电压450/750V以下场景具备抗干扰和耐化学腐蚀特性[32] - 裸导线产品包含硬铜绞线与软铜绞线分别具有抗张力好和柔软韧性好的特性[33] - 电力电缆产品载流量大且电性能稳定适用于26/35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31] - 橡套软线具备优异柔软性能弯曲性能及防水性能适用于能源交通等领域[32] - 公司产品在航空铝导线、环保机车线等尖端领域实现国产化替代[55] 市场与客户拓展 - 国家电网首次联合招标中标4.6亿元,涵盖华东区上海江苏、华中区湖南、华北区冀北电力份额[37] - 南方电网报告期内累计中标4.1亿元[37] - 国网总部控制电缆品类累计中标超3000万元[37] - 中能建光伏发电项目获9000余万元订单(宁夏红寺堡、益阳大通湖)[37] - 重庆地铁中标1.9亿元,天津地铁两个品系中标6000余万元[38] - 公司办事处已开设14处,正筹划上海办事处设立[38] - 公司2025年通过远景能源和中国重汽二方审核成为合格供方[50] 研发与创新 - 2025年上半年实施产品研发和重大改进项目共31项,含16项新品研发和15项重点改进[39] - 申请发明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获批21项(含9项发明专利)[41] - 参与国家标准编制4份,企业标准编制4份,修订1份,发表论文13篇[41] - 高端装备用线缆生产线技改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超长期国债项目[41] - 公司完成改善项目636个[44] -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89名,占正式员工数量比重14.42%[54] - 公司拥有已授权有效专利366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54] - 公司累计参与75余项国家、军用、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编制[54] - 十四五期间申报国省科技项目268项,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50余项[54] - 公司完成工信部、科技厅、工信厅"揭榜挂帅"项目申报10余项[54] - 公司航空航天用柔软轻型超高温电缆获评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51] - 公司矿山用高柔性高耐磨电缆获评第五批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1] - 公司获储能系统用线缆TÜV莱茵2PfG 2693型式认证证书[52] - 公司"中压聚丙烯绝缘电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2] 资产与负债 - 总资产51.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9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5%[20] - 货币资金7.4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4.43%,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67] - 应收账款17.3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3.75%,同比上升7.71个百分点[67] - 在建工程1.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99%,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67] - 长期借款2.1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24%,同比下降3.07个百分点[68] - 衍生金融资产期末金额436.92万元[70] - 公司总资产从464.24亿元增长至514.96亿元,增幅10.9%[163][16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43亿元,较期初6.75亿元增长10.1%[162]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至17.38亿元,较期初12.09亿元增长43.7%[162] - 存货从4.92亿元增至5.85亿元,增幅18.9%[162] - 短期借款达5.19亿元,较期初5.13亿元略有增长[163] - 应付票据从11.57亿元增至15.67亿元,增幅35.4%[163] - 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3799.18万元至16.17亿元[173] - 2025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655,340,213.34元[177] - 2024年上半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541,130,131.03元[177] 投资与募集资金 - 报告期投资额945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72.06%[73] -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341.27万元[82]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总额为38,387.27万元,使用比例达87.79%[82] - 募集资金总额为49,033.4万元,净额为43,728.54万元[82] - 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132.34万元[8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338.51万元(含利息收入997.24万元)[82] - 航空航天及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项目承诺投资额9,390.78万元,累计投入8,954.71万元,投资进度95.36%[83] -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项目承诺投资额12,279.32万元,累计投入10,463.76万元,投资进度85.21%[83] -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项目承诺投资额12,058.44万元,累计投入10,380.11万元,投资进度86.08%[83] -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5,000万元,累计投入3,588.69万元,投资进度71.77%[8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5,000万元,累计投入5,000万元,投资进度100%[83] - 航空航天及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2,001.82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617.18万元[83] -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178.01万元,累计实现效益1,178.01万元[83] -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654.8万元,累计实现效益654.8万元[83] -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43,728.54万元,累计实际投入38,387.27万元[8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980.34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30.83万元,置换总额4211.17万元[85] -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总额为9979.24万元[85] - 2022年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2023年公司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2024年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2025年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万元[86] - 航空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完成[85] -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完成[85] -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项目延期至2024年8月完成[85] - 募集资金将投资于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改造项目[119] - 募集资金将用于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119] - 募集资金将投入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119] - 募集资金将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119] - 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9]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119] 套期保值与金融工具 - 铜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内实际损益为8.95万元[77] -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77] - 公司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77] - 套期保值业务分类为现金流量套期,适用套期会计核算[77] - 报告期末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不重大,按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价计算[77]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推行KPI绩效指标+创效指标+专项激励+专业奖扣复合评价模式[45] - 公司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细则对特大重大大一般事故明确考核标准[46] -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市值管理制度[94]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109]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109]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9] - 湖南钢铁集团长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11] - 湘潭钢铁集团长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111] - 湘潭钢铁集团减持股份方式需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111] - 股东张军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增资协议》约定结束[10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数的25%[1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出售股票比例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11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回购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或违法日前30日交易均价孰高[115] - 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115]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公司承诺依法赔偿[115] - 股份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113] - 相关承诺自2020年6月15日起长期有效[113][115]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15] - 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期间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1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或信息披露违法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二者孰高)[117]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17] -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履行赔偿承诺将停止领取薪酬和股东分红[117] - 独立董事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投资者损失赔偿责任[117] - 公司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若未能履行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若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经营,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21] - 关联方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按公平公允原则进行并履行披露义务[123] - 公司股东均具备合法持股资格,不存在禁止持股主体或通过股权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123] - 填补回报措施与高管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挂钩[121] - 相关承诺于2020年6月15日作出并长期有效[121][12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4]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25]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667.5万股至2.71亿股,持股比例从49.46%升至50.71%[14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67.5万股至2.63亿股,持股比例从50.54%降至49.29%[147] - 股份变动系员工持股平台解散导致间接持股转直接持股[147] - 普通股股东总数44,278户,无优先股股东[151] - 国有法人湘潭钢铁集团持股2.23亿股占比41.80%为第一大股东[151] - 国有法人湖南钢铁集团持股3561.6万股占比6.66%[151] - 国有法人湖南兴湘投资持股2485.71万股占比4.65%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151] - 非国有法人长沙新湘基金持股984.89万股占比1.84%[151]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24,85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64%[152][153] - 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9,848,943股,极公司总股本约1.84%[152][153] - 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4,2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79%[152][153] - 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816,000股,占总股本0.71%[152] - 张军持股2,074,738股,占总股本0.39%,其中518,685股处于质押状态[152] - 马森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970,000股,占总股本极0.37%[152][153] - 湖南星华星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524,900股,占总股本0.29%[152][153] - 何杰持有极无限售条件股份1,500,000股,占总股本0.28%[152][15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470,100股,占总股本约0.27%[153] 非经常性损益与税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委托投资管理收益1087.26万元[24] - 公司持有8.5亿元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区间2.4%-3.45%[24] - 公司因招用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人员获得增值税减免98,000极元[25] 荣誉与资质 - 公司位列中国线缆行业100强榜单前50强并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特种电缆十大品牌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通知变更需征得其同意[5]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股权登记与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6] 决议与实施规则 - 公司选举董事为2名以上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1]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若为特别决议事项则需2/3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会议记录应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总数[1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8]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1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2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29]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2] - 对公司股东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2]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9] - 定期会议提前7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9]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0] 会议要求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效[12] 会议职责 - 特定事项经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7]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组织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制 ...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 2 |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2 |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 4 |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一节 | | 股东 - | 5 |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8 |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 12 |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4 |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 15 |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8 |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 22 | - | | 第一节 | | 董事 - ...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三)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部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 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 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湖南华菱线缆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 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 进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 以 ...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华菱线缆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湖南华菱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 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事机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 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第五 ...
华菱线缆(001208)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8:33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 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上拟 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非职工董事。本实施 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 ...
华菱线缆(00120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戴晓凤)
2025-08-21 18:31
提名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戴晓凤 为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