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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0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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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2024-04-28 15:38
业绩总结 - 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11026.39元[2] - 2023年计提坏账准备14103861.57元[3] - 2023 - 2024年信托未兑付确认损失119000000元[10]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收益1744141.87元[12] - 本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7255858.13元[11] - 计提减值及损失合计133670746.09元,预计减利润总额[13] 其他 - 应收账款等不同年限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布[9] - 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计提议案[1] - 董事会、监事会认为计提合理并同意[13][14]
金房能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15:38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 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金房能源: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8 15:3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4 年公司经营预算目标,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审核 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制定了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时止。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津贴为 1000 元/月,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
金房能源:公司章程
2024-04-28 15:38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份 股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0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38 | | 第十章 |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2 | | 第十二章 | 附 则 | 42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
金房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5:3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1]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3] 股东大会授权与发行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18] - 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考虑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5] 股东大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5]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投票权征集与累积投票制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40] 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应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股东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41] -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大会不表决[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宣布表决情况和结果[4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2] - 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42]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2]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3]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提出修订草案[46]
金房能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8 15:38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金房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
金房能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15:38
目 录 |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 3—3 | 页 | | 三、执业资质证书……………………………………………………第 | 4—7 | 页 | 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404 号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能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房能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房能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
金房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5:38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2.3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44,490.69 万元,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62,054.04 万元。 1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 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
金房能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8 15:38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其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
金房能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15:38
监事会会议情况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22项议案[2] 会议审议成果 - 各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如选举主席、财务决算报告等[2][3] 监事会评价 - 公司决策程序合规,董高履职无违规[4] - 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状况良好[4] - 关联交易正常、决策合规、价格合理[5] - 董事会执行决议认真,无损害股东利益行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