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视科技(001229)

搜索文档
魅视科技(0012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及《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以 货币资金、以及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包括下列投资行为: (一)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 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等财务性投资,不含证券投资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 1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
魅视科技(0012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对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审议披露[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审议披露[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审议披露[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审议披露[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审议披露[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5] - 单独或合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1]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5] - 书面会议通知应含会议日期地点、期限方式、事由议题、发出日期[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4] 审议事项关注要点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董事应关注定价政策等,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董事应分析项目可行性、前景,关注与主业相关性等[27] -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董事应了解被担保方情况,判断担保合规性等[27] - 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等变更,董事应关注变更合理性、对会计数据影响等[28] - 董事会审议为持股不超50%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多类事项时需关注多方面情形[29][30][31][32]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时需关注内容真实性等情况,董事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同意、反对和弃权三种意向[32] - 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回避表决,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35] 分红与提案 -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研究论证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35][3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等多方面内容,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41][42] - 决议公告披露前,与会等人员对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42] 董事职责 - 董事应严格执行并督促高管执行股东会决议[43]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52] - 董事遇实施环境重大变化、执行情况与决议不符或进度差异大时应报告董事会[4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且记录者可免责[44] 会后工作 - 董事会秘书会后按规定上报会议决议等材料[4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46]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7]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6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 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 1 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
魅视科技(0012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应当 1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
魅视科技(001229) - 公司章程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 | 第一章 总则……………………………………………………………………………………………………………………………………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目 录 1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魅视科技(00122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效 ...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 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魅视科技(0012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 子的职权,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 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二)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 件;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魅视科技(0012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时,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三日前发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 委员与会议议题有利害关系,半数以上委员决议是否回避[20] 其他 - 现场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21] - 工作制度“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 公司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