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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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33,拟10派20元
中国基金报· 2025-12-09 00:23
海安集团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12月8日晚间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1] -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合计3.72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62亿元的比例高达80.5%[1] - 公司表示分红是为积极回报股东信任与支持,共享发展成果,同时兼顾未来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 海安集团基本情况与市场表现 - 公司主营巨型全钢工程机械子午线轮胎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矿用轮胎运营管理业务[1] - 2022年公司产品产量位居全球企业第四,中资企业第一,属于细分行业头部企业[1] - 公司于11月25日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截至12月8日股价报65.02元/股,总市值121亿元,虽较高点回调但仍高于48元/股的发行价[2] 其他公司同期利润分配方案 - **昊创瑞通**:拟以总股本1.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0.55亿元(含税)[2] - **瑞芯微**: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总额1.26亿元,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16.20%[3] - **国信证券**:拟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送现金10.24亿元,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11.21%[4] 其他公司相关背景信息 - 昊创瑞通于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 - 瑞芯微是国内AIoT SoC芯片领域的领军企业,2024年以来业绩快速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力度较2024年同期(每10股派2.50元)有所增强[2][3] - 国信证券此次为上市11年来首次派发前三季度现金红利,方案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海安集团前三季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元
中国基金报· 2025-12-09 00:18
海安集团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12月8日晚间公布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合计派现3.72亿元(含税)[2]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2亿元,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约占前三季度净利润的80.5%[2] - 公司表示,分红是为积极回报股东信任与支持,共享发展成果,同时兼顾未来业务拓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6] 海安集团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主营业务为巨型全钢工程机械子午线轮胎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矿用轮胎运营管理业务[2] - 根据公告,公司在2022年的产品产量位居全球企业第四,中资企业第一,属于细分行业头部企业[2] 海安集团上市与股价表现 - 公司于11月25日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3] - 自上市以来,公司股价不断走低,截至12月8日报65.02元/股,虽较高点大幅回调,但仍远高于48元/股的发行价,总市值为121亿元[3] 其他公司同期利润分配方案 - 昊创瑞通(301668)拟以现有总股本1.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0.55亿元(含税)[6] - 昊创瑞通于9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主要从事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6] - 瑞芯微(603893)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6亿元,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20%[7] - 与2024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2.50元相比,瑞芯微2025年前三季度的分红力度有所增强[7] - 国信证券(002736)拟首次向投资者派发前三季度现金红利,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10.24亿元,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21%[8]
海安集团: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08 22:14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海安集团于2025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 -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
海安集团(001233.SZ):前三季度拟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元
格隆汇APP· 2025-12-08 20:23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85,97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元(含税)[1] - 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371,946,66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
海安集团:12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9:34
公司动态 - 海安集团于2025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海安集团市值为121亿元人民币 [2] 市场数据 - 海安集团股票收盘价为65.02元 [1] - 海安集团市值为121亿元 [2]
海安集团(00123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9:32
募资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4,649.3334万股A股,每股48元,募资总额223,168万元,净额210,752.89万元[3] - 募资发行费用12,415.11万元,已用自筹支付409.05万元[8] 资金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20日,自筹投入募投项目12,197.05万元[6] - 自筹资金12,606.10万元将用募资置换[9] 项目调整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5] - 扩产及技改项目拟投170,752.89万元,研发中心拟投20,000万元[7]
海安集团(00123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9:32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649.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48元,募集资金总额223168万元,净额210752.89万元[1] 资金投向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拟投入170752.89万元,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各拟投入20000万元,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取消[4] 现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保本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6][7][8] - 2025年12月6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无异议[18][19][21]
海安集团(00123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5-12-08 19:32
业绩总结 - 公司首发4,649.3334万股A股,每股48元,募资223,168万元,净额210,752.89万元[1]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拟投资金调整前295,231.79万元,后为210,752.89万元[4]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调整后为170,752.89万元[4] - 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均为20,000万元[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取消[4] 审批情况 - 2025年12月6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调整募投项目议案[7][9]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合规,无异议[10][11]
海安集团(001233) - 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持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的鉴证报告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5-12-08 19:32
募集资金 - 公司公开发行4,649.3334万股,每股48元,募资2,231,680,032元[13]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2,107,528,890.88元[13] -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资210,752.89万元[18] 项目投入 - 截至2025年11月2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21,970,494.25元[19] - 全钢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承诺募资1,707,528,890.88元,自筹投入80,633,482.25元[20] - 自动化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承诺募资200,000,000元,自筹投入41,337,012元[2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募资200,000,000元[21] 费用情况 - 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24,151,141.12元[22] -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090,540.86元[22] - 拟用募资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4,090,540.86元[22] - 审计及验资费用265万美元[23] - 律师费用566,037.73美元[23]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74,503.13美元[23] - 费用合计4,090,540.86美元[23] 资金情况 - 公司资金额为8923万元[25]
海安集团(0012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8 19: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0]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项目支付困难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2] 资金检查与协议 - 审计监察部至少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使用原则 -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发行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投向[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保本无质押[13]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限主营业务[14] 改变用途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多种情形界定[17][18] 永久补流要求 - 全部项目完成前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等[19]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超募资金按补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0]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专项报告并请会计师鉴证[22] 投资计划调整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2] 现场核查与报告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核查报告[23] 鉴证结论处理 - 会计师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3] 违规处罚 - 违反制度公司处罚责任人,严重上报监管部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