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0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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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3-09-28 22:2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 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一 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中,说明该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 ...
德明利: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2023-09-28 22: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德明利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 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26.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800,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
德明利: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28 22:2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总则 | . 2 |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4 | | 第六章 附则 | 5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 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德明利: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3-09-28 22:22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8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69,300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13,247,800 股的 0.06%,行权价格为 7.01 元/股。 2、本次行权选择统一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8.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调整 的议案》等议案 ...
德明利: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8 22:22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90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专人和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杜铁军、独立董事周建 国、独立董事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 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制度与规 ...
德明利: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28 22:22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第四章 4 | | 第五章 附则 5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二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 ...
德明利: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8 22:22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8826 5288 传真(Fax.):(0755)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3)第 113 号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德明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8 22:22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在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股票期 权行权安排合法、有效。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
德明利: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28 22:2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提案 4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召开、表决、记录 6 | | 第六章 | 附 则 12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 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 ...
德明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09-28 22:2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九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人员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 | |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5 | | 第六章 薪酬考核 ·· | | 第七章 附则 .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