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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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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21: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其他规定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独董委托独董[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撤销职务[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21:0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要求与限制 - 需具备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资格证书[5] - 有6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6]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职责与履职保障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1]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13] 保密义务 - 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13]
江顺科技(00140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03 21:02
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交易代码为“361400”,简称为“江顺投票”[2][7]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9:15开始,15:00结束[7][9] 服务申请与数据提供 -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次日完成复核[5][6] - 公司在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提供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电子数据,两者至少间隔两日[6] 投票规则 - 股东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重复投票也如此[3][12] - 合格境外机构等集合类账户互联网投票计入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无效[12] 中小投资者与结果披露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应单独统计并披露投票结果[16] - 公司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后披露表决结果,次日股东可查询[1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21:02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履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4] 职务解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部分情形需在30日内解除[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7]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文件移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0] 忠实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忠实义务一般在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1年内有效[13]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任的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4][15]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含直接损失等[17]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不影响财产保全[17] 制度适用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后者为准[19]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文件信息 - 该文件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的文档[20]
江顺科技(00140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03 21:0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 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 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
江顺科技(001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3 21: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原则上会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20] - 特定事项经出席会议过半数同意方可实施[21] - 应形成决议和记录,由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会前提供资料,提供履职条件和人员支持[23][30]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保障知情权[25]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2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指定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32] - 对年报有异议,经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3 21:0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 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 ...
江顺科技(0014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21:0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 ...
江顺科技(0014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3 21:0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以上,选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 - 股东选举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3] - 投票时所投选举票数不得超实际拥有票数,否则选票无效[6] 董事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1/2才能当选[10]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未超应选人数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0] - 当选董事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11] 缺额处理规则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已当选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以上,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2/3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1]
江顺科技(00140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03 21:02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江苏江顺精密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