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0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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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鹰(00204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定期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 定期报告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1]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1] 股东股份关注与信息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履行信息报告义务[40]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33] - 除规定机构外,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机构编制或审阅信息披露文件[34]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9] - 董事会秘书不晚于董事会召开前10日将报告送达董事及高管审阅[3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9] 其他规定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40] - 各职能部门等知悉重大事件1个工作日内报告[40] - 相关负责人收到报告当日内提交信息至董事会办公室[40] - 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6]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管期限为十年[56] - 与投资者等沟通需征得董事会秘书同意[4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4] - 董事等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54] - 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5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58]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59]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处罚,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处罚[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6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3]
*ST宝鹰(00204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重要对外投资和购买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2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18] 审计相关规则 -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或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5]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0] - 审计实施日3日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28] -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书面意见[28] - 审计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90日[2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至少应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等内容[33] -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其他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3] -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公司可给予表扬或奖励[3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 本制度解释权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43]
*ST宝鹰(00204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执行[1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豁免程序[13] 资金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资金管理与使用限制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16]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17]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项目建设方案、回报率等信息[18] 项目变更规定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1] 资金使用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6]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4] -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用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24] 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等占用募集资金应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28] 核查与报告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8] 督促整改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协议等情况,督促公司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31]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一月[32]
*ST宝鹰(0020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交易披露与计算原则 - 公司购买或出售交易标的少数股权,无法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可披露情况并免于披露审计报告[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提交有权审议机构审议[16] 子公司与投资管理 - 子公司拟发生对外投资需第一时间报送公司董事会[17] - 董事长、总经理等未按规定签订投资协议造成损失,公司追究实际损失[19] - 投资完成后应取得被投资方投资证明或股权登记凭据[20]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20] - 总经理发现投资方案重大问题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0] - 经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修改、变更或终止需股东会审议[20]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23][24] - 公司对外投资回收、转让应符合规定,财务部做好评估和会计处理[24]
*ST宝鹰(0020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11]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8] -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7] 审计流程规定 - 财务信息披露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2]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和提交报告[18][2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成员辞任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8]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8]
*ST宝鹰(0020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7] - 设召集人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任职期限同董事[15][8]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ST宝鹰(0020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3] 会议出席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委托与主持 - 委员可委托,每委员最多接受一名,独董委托独董[13] - 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另一名独董主持[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审议[14]
*ST宝鹰(0020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职责与决策 - 负责董事、高管考核及薪酬政策制定[10] - 非独立董事薪酬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ST宝鹰(0020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担保额度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5]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5]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5] 数据判断标准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6] 信息披露规则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需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5]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披露[24] 担保合同与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9] - 公司财务部资金组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被担保人资信调查等工作[19] - 财务部应建立对外担保台账,定期分类整理归档和统计分析,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9] - 财务部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等,发现异常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21]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未履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21] 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 - 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部门[27]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27]
*ST宝鹰(0020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4 20: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1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批准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项[6] - 审议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6] - 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特定情况需批准[6] - 审议交易事项,特定占比及金额要求时需批准[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特定对外担保事项[7]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3] - 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应在通知中特别指明[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24] - 选举特定独立董事或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0]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0] - 提案涉及关联关系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30]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等信息[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违法或违规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 公告等需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