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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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21:12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18.57 元/股调整为 18.47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国轩高科(002074) -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8-29 21:12
股票期权 - 2021年11月16日向1063名激励对象授予2998.00万份股票期权[5] - 2023 - 2024年多次行权和注销,2024年底调整后数量754.95万份,对象877人[6][7][8][9] 权益分派 - 2024年以17912799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2025年7月21日完成[10][11] 行权价格调整 - 2025年8月28日同意将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由39.10元/股调为39.00元/股[2]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 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和有权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已公开 颁布、生效且现行有效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 国轩高科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激励计划会议 - 2021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7][9] - 2025年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议案[9]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17912799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10] - 2025年7月21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10] 价格调整 - 调整前行权价格39.10元/股,调整后为39.00元/股[10][11]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行权及注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 高科"或"公司")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 价格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国轩高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并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 本所已得到国轩高科的保证,即国轩高科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 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 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 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 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25SH3100011/WZJW/ci/cm/D1 上海 SHANGHAI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21:11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轩高科")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行权及注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 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
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8-29 21:11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明 1 | | | --- | --- | --- | | 第二章 | 释义 3 |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 第四章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5 | | | |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 5 | | |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 6 | | |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 8 | | | 四、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3 | | |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3 | | |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13 | | |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4 | | |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 18 | | 第五章 |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19 | | | | 一、对本员工持 ...
国轩高科:拟投资40亿元建设江苏国轩新型锂离子电池智造基地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21:10
项目投资 - 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建设年产20GWh新型锂电池产线 [1] - 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 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1] - 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1] 战略规划 - 项目旨在扩大公司优质产能规模并丰富产品结构 [1] - 项目将完善产业布局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