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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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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07-13 16:3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9]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招股与发行披露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7] - 董事、高管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8]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8]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18] 信息报告与通报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告知公司[2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持股5%以上股东通报信息披露制度内容[2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3]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披露行为[24]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25] 保密与档案管理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为保密第一责任人[30][32] - 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立即披露[32]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34] 股票交易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5][36] - 及时内部报告监管部门文件[38] - 内部人员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处分[43][44] 其他 - 控股子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持股5%以上股东等参照本制度[46]
实益达(002137)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16:30
薪酬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薪酬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薪酬委员会运作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
实益达(002137) - 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
2025-07-13 16:30
人员设置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权限规定 - 首席执行官享有单项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资产处置权和投资决策权[9] - 涉及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含50%)的投资决策,首席执行官提方案,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签发实施[9] - 涉及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决策,首席执行官提方案,董事会报请股东会批准,董事长签发实施[9]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首席执行官[4] 职责义务 - 首席执行官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送资产负债表等[13][25] - 拟定员工工资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10] 办公会议 - 首席执行官主持召开办公会研究公司重大问题并审定经济合同[15] - 办公会组成人员为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等[15] - 办公会办公室提前征集议题,报首席执行官审批后通知与会人员[16] - 首席执行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总裁或副总裁主持[16] - 董事长提出等情形应立即召开办公会[16] - 办公会由专人记录,记录一般保存10年[16] 绩效薪酬 - 首席执行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17] - 首席执行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17] - 首席执行官离任时董事会有权进行离任审计[17] 生效条件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9]
实益达(00213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5-07-13 16:30
独立董事任职与提名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独立董事职责 - 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7] - 可独立聘中介机构审计等[7] -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违规要求说明披露[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11] - 核实投资者问题,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11] 会议相关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9] - 董事会等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载独立董事意见[1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14] 知情权与职权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1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消除向监管报告[14] - 董事长保证知情权,不得阻挠依法行使职权[14] 津贴与责任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16] - 公司或相关人员违规承担法律责任[16] 其他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16]
实益达(002137) - 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3 16:30
报告编制 - 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报需审计[2] - 1月、4月、7月、10月上旬开编制协调会[8] 时间节点 - 报告期前3日制定工作时间表[7] - 财负按不同报告期向董秘告知财务状况[11] 披露规则 - 按预约日期披露报告,异常时及时披露数据[11] - 报告披露前相关人员禁买卖股票[3] 责任追究 - 因材料问题致报告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6]
实益达(0021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3 16:30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决策与记录 - 公司有关部门提供书面资料辅助决策[10]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2]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3]
实益达(0021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7-13 16: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4] - 股东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通知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相关情况[6][8]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8] 股东会召开地点与参会人员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现场召开,提供网络等方式[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8]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0] 股东会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10]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2]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12] - 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表决[14]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14] 股东会时间与保密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各方有保密义务[14] 会议记录与董事就任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16]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6]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18]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1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18] - 公告或通知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18] - 篇幅长的公告或通知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18]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18]
实益达(00213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7-13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审计等委员会中应过半数[5][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聘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至少一名出席年度报告说明会[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7] - 为履职提供条件、协助并通报运营情况[2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0]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9]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独立董事津贴与基金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9] - 可设专项基金并披露情况[30] 其他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0] - 特定情形可取消和收回津贴并披露[32]
实益达(0021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7-13 16:30
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 - 提前3天通知,一致同意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限[3]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5]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5][7] 会议记录 - 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资料保存至少十年[5] 述职报告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最迟发通知时披露[9] 制度相关 - 修改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1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实益达(002137) - 公司章程
2025-07-13 16: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核准首次发行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750.4854万元,股份总数为57750.4854万股,均为普通股[1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0]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持股比例获股利等利益分配[24] - 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2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28] - 股东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28] - 股东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等诉讼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3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致损失应赔偿,滥用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对债务担责[31]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法违规担保等[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38][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83] - 单笔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84] - 连续12个月收购或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50%[84] - 资产抵押及质押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4] - 单笔委托理财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50%[8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5%[84] 利润分配与报告披露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11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首席执行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