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002206)
搜索文档
海 利 得(0022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该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提升投资价值[2] - 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等[3] - 目的是树立理念、促进了解等[4] 沟通相关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5] - 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6] 职责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活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4]
海 利 得(0022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建议[6]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 对董事、高管考核先述职自评,再委员会评价,最后报董事会审议[10]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9]
海 利 得(002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备案 - 涉及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应在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公司出现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应通知知情人填写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交易异常,应补充或报备档案[11] - 进行重大事项时应制作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开披露时间[14] 责任分工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管理部办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16] 信息管理 - 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相关部门可调取查阅[17] - 董事等应在披露前控制知情人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文件[19]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19]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部人员和知情人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9]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应提示信息性质等[19]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未公告前泄漏,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披露补救[20]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21] 接收单位要求 - 接收单位应严控使用和知情范围,人员有保密义务,未披露前不得买卖证券[1] - 接收单位人员在公开披露前文件中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1] - 公司会对接收单位获信息人员登记备案[1] - 接收单位承诺保密、不交易、不使用数据、发布前知会公司,违规愿担责[33]
海 利 得(0022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2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3] - 9种情形下不得转让[2] 交易规范 - 5个时点或期间需申报个人信息[4] - 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4] - 6个月内反向交易董事会处理并收回收益[5]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秘[6] - 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其他规定 - 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2] - 配偶等参照执行[2]
海 利 得(00220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2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发出,10月30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2] 审议事项 - 以7票同意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以7票同意通过《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 资料详情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4] - 修订的9项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6]
海利得(00220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6:5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14.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1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4.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7%[5] - 营业收入本期为44.15亿元,与上期43.68亿元相比增长1.1%[2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97%[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0%[2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99%[5] - 净利润为4.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3%[24] - 营业利润为4.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5%[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同比增长38.5%[24] - 综合收益总额为3.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7%[2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5%,同比增加2.75个百分点[5]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本期为35.55亿元,较上期36.83亿元下降3.5%[23] - 研发费用本期为1.37亿元,较上期1.18亿元增长16.4%[2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为负3.38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273.35%[11] - 财务费用本期为-0.34亿元,较上期0.20亿元大幅改善,主要因利息收入增加[23]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1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1%[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6.24亿元人民币[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2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投资支付增加[2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9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5.76亿元有所改善[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69亿元人民币[26]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16.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6.88%[10] - 货币资金从期初11.89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16.28亿元,增长36.9%[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期初5.00亿元减少至期末4.37亿元,下降12.5%[20]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735.05亿元增长至期末760.32亿元,增长3.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39.10亿元微增至期末39.16亿元,增长0.1%[21] - 短期借款从期初19.32亿元减少至期末18.27亿元,下降5.4%[21] -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7.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96.38%[10] - 长期借款从期初3.93亿元大幅增加至期末7.72亿元,增长96.4%[2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080户[12] - 第一大股东高利民持股比例为17.31%,持股数量为201,187,500股[12] - 第二大股东高王伟持股比例为10.67%,持股数量为124,011,645股[12] - 第三大股东高宇持股比例为6.18%,持股数量为71,787,500股[1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15%,持股数量为36,569,441股[1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高宇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71,787,500股[13] 股份回购和激励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895,872股,占总股本3%[13] -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4,895,872股,占总股本3.00%,成交金额为153,991,193.02元[15] - 公司回购股份总额计划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15] - 公司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01万股限制性股票[17]
海 利 得(0022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为高管对董事会负责[2]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3] - 九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秘,违规聘任无效[4] - 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4] - 聘任董秘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供文件备案[5]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公司应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其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10] - 公司应保证董秘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1] - 董秘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6] 责任与申诉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担责,异议董事可免责[13] - 董秘对处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或15日内向指定机构申诉[13] - 董秘违规按法规和章程追责[1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后生效[15]
海 利 得(0022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6] - 研究当选条件等,形成决议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成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通过[14] - 可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方式为书面或通讯[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
海 利 得(002206) - 定期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0万元[5] - 涉及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10%以上且超5000万元[5]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0万元[6]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9]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差错处理流程 - 定期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资料调查重大会计差错责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内审部门负责调查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0] 责任承担人员 - 董事长、总裁、董秘对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承担主要责任[12] 责任追究 - 因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6] - 情节恶劣等情况应从重或加重惩处责任人[1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况应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14]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等[14] - 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5] 结果应用与披露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对外披露[22] - 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况应如实披露相关信息[23]
海 利 得(00220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子公司设立 - 控股子公司设立形式含独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会议管理 - 子公司重要会议通知和审议议案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公司证券管理部[6] - 子公司作出决议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会议决议及纪要、决定抄送公司证券管理部[6]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数[10] - 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时董事由公司委派,控股子公司设董事会时董事长由公司推荐人选担任[10] - 子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和解聘需事先经公司同意,任职期间接受公司财务总监业务指导和监督[10]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制度应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13] - 子公司岗位设置应精干、高效,实施定员定编制度[13]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调整变动应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重大调整变动还应报备公司证券管理部[13]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和监督[16] - 子公司应按《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18]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会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会审计[18]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考虑利息承受和偿债能力,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8] 投资管理 - 子公司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情况[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也可聘请外部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23] - 子公司董事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调离时,须实施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5]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2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为公司重大事项,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9] 资料提交 - 子公司应按时向公司提交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修订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