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0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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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海利得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12 19:1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O 二四年六月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
海利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2 19:1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原注册资本1,164,502,220.00元,修订后为1,162,207,220.00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1,164,502,220股,修订后为1,162,207,220股[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3] -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监事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监事会未按时发通知可自行召集主持[5]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5] -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非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6] 会议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6]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7] - 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继续主持[7]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审议时大会主持人宣布并说明关联关系[7]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董事监事提名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名[8] - 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提名[9]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0]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0]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3] 董事会职责 - 公司董事会可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需提交审议[11]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其运作[12]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会可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13] - 监事会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并要求纠正[13] -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3]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 公司以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相关比例计算[15] - 公司现金分红需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15]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股东大会投票权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7] - 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方案不含现金决定,需在定期报告披露理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征求独立董事、监事和投资者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 《公司章程》变更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18]
海利得:天册关于海利得2021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2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450.222万元[6]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01年5月21日至长期[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6日[1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1]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164,502,2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共计分配利润174,675,333元[15] - 2023年度公司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422.01万元,较2020年度上升45.56%[18] 激励计划 -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16] - 公司应对3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18] 股本变动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4,502,220股减少至1,162,207,220股,注册资本将由1,164,502,220元减少至1,162,207,220元[19]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变动前数量248,327,584股,比例21.32%,变动后数量246,032,584股,比例21.17%[19] - 高管锁定股变动前后数量均为246,032,584股,变动前比例21.13%,变动后比例21.17%[19] - 股权激励限售股变动前数量2,295,000股,比例0.20%,变动后数量为0,比例0.00%[19]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数量均为916,174,636股,变动前比例78.68%,变动后比例78.83%[19] 待办事项 -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变更登记[20]
海利得: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6-12 19:17
股权激励 - 2021年9月15日完成94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2604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3] - 2022年6月20日注销22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调整为2382万份[4] - 2022年8月19日完成354.9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6] - 2022年9月20日注销31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调整为2351万份[6] - 2022年9月28日3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7] - 2022年11月8日完成2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7] - 2023年4月6日注销65.37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调整为2320万份[8] - 2023年5月22日注销894.545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调整为1591.8万份[9] - 2023年10月10日注销909.6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调整为682.2万份[10] - 2023年12月15日完成325.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0] - 2024年4月因业绩不达标注销836.385万份股票期权[1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以总股本11645022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50元,共分配174675333元[13] 价格调整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13] - 2024年6月12日审议通过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议案[12]
海利得: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2 19:1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8日召开[1] - 现场会议时间为6月28日下午2时30分[1] - 股权登记日为6月21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6月28日9:15至15:00 [1][1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12]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206,投票简称为"海利投票"[11] 审议议案 - 会议审议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30 - 12:00、下午13:30 - 17:00 [6]
海利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19:17
股权激励调整 - 公司将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1] - 因解锁条件未达标,回购注销36名激励对象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3] 股本变化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4,502,220股减至1,162,207,220股[3] 会议相关 - 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获通过,董事朱文祥部分议案表决回避[1][2][4][5]
海利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05-15 20:41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
海利得: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利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20:32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657 号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王省、赵航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 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 ...
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龙头,越南基地逐步投产打造二次成长曲线
海通证券· 2024-05-09 08:0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首次给予"优于大市"投资评级 [5]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纤维、其他纺织材料、橡胶和塑料制品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8] - 涤纶工业长丝、涤纶轮胎帘子布、塑胶材料为公司的三大主营业务 [8] - 公司是全球首家自主研发成功以涤纶替代尼龙车用安全气囊丝的企业 [8] - 公司生产的车用安全产品在全球行业中具有品牌优势 [8] - 公司轮胎帘子布产品客户包括多家国际一线品牌轮胎制造商 [8] 公司产能情况 - 截止2023年,公司拥有涤纶工业长丝产能32万吨/年,轮胎帘子布产能6万吨/年,聚酯切片产能30万吨/年,石塑地板产能2000万平方米/年 [8] - 公司拟投资约5200万美元,形成年产1.8万吨高性能轮胎帘子布越南(一期)的建设规模 [8] 公司战略布局 - 公司战略性布局光伏新能源行业,在原有涂层材料技术基础上创新研发出反射膜材料 [9] - 公司对光伏反射材料的市场前景保持乐观,并持续推进海内外头部与重点客户的项目与市场合作开发 [9] 盈利预测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收入分别为61.27亿元、66.05亿元、69.9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39亿元、5.11亿元、5.52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38元、0.44元、0.47元 [9] - 参考公司历史估值及可比公司平均估值水平,给予2024年海利得12-14倍PE估值区间,对应合理价值区间4.56-5.32元 [9]
海利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06 11:48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 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投资 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