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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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2-21 21:56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3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 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63 元/股(含)。按照回购金 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35,486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3%;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7,270,97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
普利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3-12-21 21:56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重 ...
普利特: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1 21:56
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4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
普利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1 21:5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 关规定,特决定设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 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制度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
普利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2-21 21:56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 --- | --- | --- | --- | | 1 | 天津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北方智能制造基地 (一期)项目 | 40,000.00 | 21,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 | 合计 | 49,000.00 | 30,000.00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 式解决。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 ...
普利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1 21:54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14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本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 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普利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1 21:5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 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制度及其他有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1/2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 ...
普利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21 21:54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3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
普利特: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21 21:54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的,应 ...
普利特: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12-21 21:5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制定原则 第二条 本规划考虑因素 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回报和长期增值。 第三条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