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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0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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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2024-06-05 17:31
业绩相关 - 柘中电气两项目中标,金额合计10249.32万元[2] - 获上海轨交23号线一期项目,中标4430.92万元[2] - 公示为崇明线等项目中标单位,金额5818.40万元[2] 未来展望 - 中标项目预计对未来业绩有积极影响[3] - 项目未签合同,条款存在不确定性[3]
柘中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1 19:4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7日15:00 - 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2]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蒋陆峰等[2]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17:00[2] - 投资者可访问指定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说明会内容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柘中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0 20:47
利润分配 - 2024年5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5] - 以435,825,3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6] -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7,165,071.20元(含税)[6] 股权登记与分红发放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5月28日[8] - 2024年5月28日A股股东现金红利划入资金账户[10] 扣税情况 - 深股通等投资者每10股派1.80元[7] - 不同持股期限补缴税款不同[7]
柘中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17 20: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575,416元[7]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10,000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1,575,416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认购与限制 - 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510万股,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490万股,出资方式均为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2007.6[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股东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公司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安排[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2][43][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49][5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2]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54] 会议主持与决议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60][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5] 董事与监事选举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70]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可提董事提名议案,单独或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可提监事提名议案[7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8] 财务状况 -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129] -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131] - 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131]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5]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13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公司解散应在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5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9]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三十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159]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65]
柘中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20: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26日公告召开,5月17日14:00召开[5][7] - 现场2人代表247,534,351股占56.06%,网络11人代表19,227,010股占4.3542%[8][9] - 审议通过8项议案[11]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5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7] - 互联网系统5月17日9:15至15:00[7]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为5月13日15:00后[8] - 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7]
柘中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20:44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66,761,361股,占比60.4113%[6] - 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247,534,351股,占比56.0571%[8] - 网络投票11人,代表股份19,227,010股,占比4.3542%[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66,648,751股,占比99.9578%[9] - 多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比例超99%[15][16][17][19]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20]
柘中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2024-05-16 20: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利润856,156,662.78元[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7,236,258.83元[5] 利润分配 - 拟派发现金红利87,165,071.20元(含税)[2] - 现金红利占母公司净利润58.47%,占合并报表净利润29.33%[2]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三年现金累计分配规定[3]
柘中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6:26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12月29日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2]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收入34.08亿,证券收入15.16亿[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17亿元[3] 人员相关 - 项目合伙人张琦等2023年开始为公司服务,孟荣芳2020年开始[4][5] - 近三年相关人员无违规受罚及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6][8] 审计结果 -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 - 2023年审计围绕关键事项制定方案,与公司沟通无分歧[10]
柘中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16:25
审计相关 - 2023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5] - 立信认为公司2023财报编制合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3] - 2023年审计围绕收入确认等关键事项展开[3] -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确定计划、交换意见[6] - 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多项报告议案[6]
柘中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1:21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14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 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 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二)变更内容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