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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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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0-30 16:07
担保情况 - 为烟台台海核电新增担保额度1亿,预计全年不超15亿[2][4]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5.61%[4] -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4.26亿,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76%[9] 子公司情况 - 对烟台台海核电持股比例100%[4][6] - 烟台台海核电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59.52%[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营收26143.55万元,净利润 - 3355.94万元[6]
融发核电: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65%
证券日报· 2025-10-27 20:49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705,761.24元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7.65%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89,915.43元 [2]
融发核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7 20:39
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1] - 提名陈伟、于相金、郝燕存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孙燕芳、方玉诚、董和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
融发核电(002366.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7329.3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27 17:33
财务表现 -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亿元 同比增长5.49%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7329.3万元 [1] - 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6500.05万元 [1]
融发核电: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732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7:0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6.22亿元,同比增长5.4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329万元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352元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75亿元 [1]
融发核电(0023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17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前需知悉法规不得违规交易[3] - 董秘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证券持有及买卖申报、披露与监督[4]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计划买卖证券应在买卖前3个交易日提交问询函[7]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超所持总数25%[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3]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 因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5]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2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证监会责令购回减持股份上缴价差,严重可市场禁入[20] - 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教育培训,收益归公司[21] - 董秘得知违规信息应立即向地方证监局报告[21] 其他规定 - 董秘在特定公告前告知董事和高管禁售要求[16]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拟交易证券需向董事会提交问询函,确认后交易[26]
融发核电(002366) -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17
内幕信息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是内幕信息知情人[8]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2] - 董事会秘书为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2] 承诺人要求 - 承诺人应控制知情者范围,不泄漏信息等[18] - 按公司要求方式使用内幕信息,不得自用[19] - 保密期限至信息公开披露或不再是内幕信息止[20]
融发核电(0023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1][13]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取消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0]
融发核电(0023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1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超50%、持股≤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2] 业务管理 - 公司职能部门加强对子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5] - 子公司按公司策略和政策建立经营计划和程序[5] 人员委派 - 全资子公司董监高由公司直接委派,其他子公司由公司提名[7][8] 会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5个工作日报董秘,决议2个工作日抄送董办[11] 计划编制 - 子公司年底编本年度报告和下年度经营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3] - 经营计划含经济指标、生产、成本、资金、投资等内容[13] 报告制度 - 外部因素影响计划实现,子公司及时上报[13] - 公司可要求子公司临时报告经营情况[13] - 子公司每月报送营运、产销量等资料[14] - 子公司定期上报财务报告,含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18] 投资与交易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经公司相关方批准及授权[14] - 子公司关联交易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指导、监督和建议[1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管理,董秘负责[20] -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信息[20] 目标管理 - 子公司董事会每年与总经理签经营目标责任书[23] 审计管理 - 子公司接受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内外部审计[25]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
融发核电(0023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6: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适用范围含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1/3以上董事变动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保存至少10年[12] - 公司股东等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应按要求登记[14] 信息传递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其控制传递范围并核实信息[15] - 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有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8] - 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有变化需补充提交[19] - 深交所可视情况要求公司更新知情人档案[20] 自查与追责 - 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追责,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