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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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 3, 000 万元以 | | | --- | --- | --- | | |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 | | |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证券、 | | | |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 | | | | 评估(其中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 | | | | 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 | | | 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 | | | | 助"、"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 | | | | 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 | | |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本前 | | | | 款规定的,适用前款规定。 | | | | … | | |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 |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 | | |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明 | | | 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指明 | 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 | 16 | 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 ...
远东传动: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目 录 2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 ...
远东传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远东传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 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规定 ...
远东传动: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6: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23-084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3: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 ...
远东传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健全 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二名,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 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 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条 件的人士。 数。 第七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 ...
远东传动: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6:09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 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第五条 ...
远东传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6:0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 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 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第二条 为保证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研究、规划、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 ...
远东传动: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11 16:0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远东传动: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2023-11-22 18:24
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或"公司")发行的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远东转 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信用 评级工作。2023 年 6 月 19 日,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上述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 级,维持远东传动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远东转债"的 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发布《关于"远东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和《关 于"远东转债"摘牌的公告》称,"远东转债"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触发有条 件赎回条款1;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收市,尚未转股的"远东转债"数量为 17,639 张,赎回款 1,767,956.97 元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划入持有人资金账户, 公司完成"远东转债"的全额赎回。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远东转债"已完成兑付摘牌,远东传动已无使用中诚 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