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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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1 16: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曙光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何曙光先生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满足独立性有关要求,且符合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条件。何曙光先生持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补选何曙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31 16: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 ...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31 16: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曙光为天津九安 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何曙光已书面同意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九安医疗: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0-31 16:2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2 何曙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近日 收到独立董事杨艳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艳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艳辉女士将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何曙光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股东 ...
九安医疗:关于变更注册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31 16:2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 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已达到行权条件,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员工行权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484,218,727 股变更为 486,140,322 股,注册资本由 484,218,727 元人民币增加为 486,140,322 元人民 币。 二、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746 号)《中 ...
九安医疗(002432)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状况 - 2023年第三季度,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62,297,847.35元,同比下降65.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916,359.76元,同比下降86.2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2,388,418.26元,同比下降90.10%[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56元,同比下降86.68%[5] - 总资产为22,246,455,354.9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7%[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92,068,233.50元[5] - 政府补助金额为2,775,083.85元[5]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6] 资产负债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67,702,153.91元,较上期末余额下降73.04%[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7,184,343.50元,较上期末余额下降72.64%[8] - 存货期末余额为270,599,912.44元,较上期末余额下降61.21%[8] - 债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222,545,985.86元,较上期末余额增加84.77%[8]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35,070,701.53元,较上期末余额增加27.75%[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60,000,000.00元,较上期末余额增加230.77%[8] 公司业务 - 公司子公司Andon HongKong主营业务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4,448,802.31元[7] - 公司子公司iHealth美国子公司获得美国政府试剂盒采购中标,合同金额为1.67亿美元,合同执行期预计18个月[15] 股东权益 -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25.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1,177,479,977.50元[12] - 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87元/股调整至8.44元/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83元/股调整至3.40元/股[13] 现金流量 - 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23,713,764.53元[23] - 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2,375,364.29元[23] - 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106,987,604.03元[23]
九安医疗: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880,期权简称:九安 JLC1。 的授予登记工作,故第三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届满,届满之后可以 进行行权安排。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
九安医疗: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0-26 17:29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9,000份。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86人调整为183人,本次注销后,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5.00万份调整为590.10万份。具体内容 详见2023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023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14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
九安医疗: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3 19:0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5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6)。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 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 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 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3 19:0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一、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6、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