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00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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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者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符合要求的媒体,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1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五)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下称"各单位")负责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 ...
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山 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或者辞职、任期届满、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 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 ...
宝莫股份(00247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 (三)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为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子公司提供 ...
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20:02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 的需要,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的原 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生效、变 更和终止。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独立董事 10 万元/年,未在公司 ...
宝莫股份(0024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 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 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 ...
宝莫股份(0024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 ...
宝莫股份(00247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确定,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决定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1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宝莫股份(0024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 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
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20: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 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虽未 登记在其名下但该股东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行为,应遵守本 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 ...
宝莫股份(0024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基本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4 20:01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基本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 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 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已于同日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同步优化公司制度规范与内部监督机制,确保 相关工作既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又适配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对现行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 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