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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00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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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慧聪)
2024-04-09 20:1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慧聪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化岩 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基本情况 李慧聪,女,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于中 国科 ...
中化岩土: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2024-04-09 2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行为的管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 明度及公平性,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中化岩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或传播的机构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 ...
中化岩土: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09 20:11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 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 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相关 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资产评估报告 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 3-0080 号 此为二维码防伪标志, 内含本报告估值主要 信息,建议报告使用方 查证核实 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 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 7 号中海慧智大 厦 1 栋 1C618 网址:www.gzlchina.com 电话:0755-88832456 邮编:518024 出具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 | | | | |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七、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已披露 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八、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 ...
中化岩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09 20:1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评价办法,在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 ...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09 20:1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审核及 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现行有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中 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化岩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 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 4.重大投资情况; 5.融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7.对外担保情况; 8.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工作笔录。 (四)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 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 ...
中化岩土: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4-09 20:11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发行前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公告,发行文件中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7]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非首次,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7]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7]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一季度报表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年报[10] 重大事项披露 - 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等变动及时披露[11]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及时披露[12]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12] - 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重大事项泄漏或有传闻2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已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14] 变更事项披露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定期报告时披露变更内容[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14]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4] 其他披露 - 更正经审计财务信息,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5]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5] - 进入破产程序,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道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17]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全体董事、监事等,控股股东等承担相应义务[22] -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并提供便利[23][24][25] - 各主体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23][25] - 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25] - 各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汇报责任人[25] 信息披露流程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监督机制[27] - 定期报告编制经职能部门、信息披露部门、董事长、董事会等审批后披露[29][30] - 临时报告相关责任人报告,经部门组织草拟、审核、审批后披露[30] 信息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外部信息沟通和资料保管,存档10年[32][34] - 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控制知情人范围[36][37]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等情况视情节追责[3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管机构适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41] - 制度与法律等冲突时按后者执行[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1]
中化岩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童盼)
2024-04-09 20:1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童盼,女,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 教授。曾就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2015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 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 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7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童 盼 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以下简称"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中化岩土: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9 20:11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同步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 ...
中化岩土: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09 20:09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生 产经营计划,预计 2024 年度因向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兴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承租资产等累计发生的与日 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36,350.00 万元,去年发生同类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57,116.84 万元。 公司第四届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刘明俊、邓明长,关联监事杨勇回避表决。本议案 需提交 2023 ...
中化岩土: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09 20:09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庄卫林先生、李慧聪女士、张力女士的任职经历及 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 求。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08 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化岩 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