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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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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定义与管理 - 所指信息为可能影响股价且未公开的信息[2]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内幕知情人在特定时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规定 - 向外部报送信息时间和内容有要求[3] - 提前报送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4] - 报送前需审批,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4] - 报送文件需提供保密提示函[4] 责任与生效 - 外部单位泄密将被追究责任[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
利君股份(002651)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控股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设立形式包括独资、与其他方共出资且持股 50%以上等[2] - 董事等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委派或推荐,董事长由公司委派[4] 经营与财务规定 - 每年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议[7] - 年末编制生产经营和财务报告[7] - 遵守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10] 重大事项审批 - 对外出借资金、担保需公司审核批准[10] - 对外投资按金额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1]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12] 审计与报告标准 - 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14] - 重大事项交易多指标达 10%(含)以上需报告[18][19] - “提供财务资助”等按累计额达标准报告[19] - 关联交易事前向公司报告[19]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控股子公司[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 - 发布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22]
利君股份(00265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8] - 季度报告应于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6] 信息披露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信息披露[13][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信息披露流程 -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临时报告披露[21][22] - 报告人应在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9]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召开董事会并督促信息披露[40]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是否公开信息并提建议[40]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4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42]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四川证监局和交易所备案[20]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22]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配合披露[2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25]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9] - 董事会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确保其获悉重大信息并自查披露制度[29] - 全体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0] - 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信息披露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获悉重大信息[31]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45] - 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提供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内容应在业绩快报披露范围内[5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5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档案的整理及存档工作[5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公告[5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58] - 公司董事长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59]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应及时内部报告或通报[61]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3]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7]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6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担责[68]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6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10日实施[72][73]
利君股份(00265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部门职责与范围 - 职责包括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对多项活动审计监督等[7] - 范围涵盖日常监督、财务审计等多种审计类型[11] 审计工作流程 - 按公司实际和经营计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13] - 依计划和指令确定审计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13] - 审计前编制审计方案,确定相关要素[13] 审计报告与执行 - 被审计对象5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4] - 被审计对象7个工作日内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14] - 复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14]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1]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6] - 公司在年报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价等报告[26] 违规处理 - 6类违反财务审批权限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受处罚[28] - 4类违规审计人员受相应处理[28][2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发布主体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于2025年9月10日[32]
利君股份(0026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信息披露标准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等负有披露义务[2] - 重大交易部分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满足标准之一需报告[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报告[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7] - 重大诉讼、仲裁涉资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100万以上需报告[8]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债务或债权到期未获清偿100万以上需报告[8] - 承担100万元以上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需报告[8]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判断是否披露,需披露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12] - 不需审议事项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审批,需审议按规定处理[11] - 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核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并披露[12] 信息管理与培训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13] - 总经理等敦促收集、整理、报告重大信息[13]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披露培训[13] 信息发布与责任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信息,其他媒体刊登不早于指定处[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对外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14] - 报告义务人违规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6]
利君股份(0026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0 17:16
内幕信息界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含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2]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信息[3] 保密义务与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0] 信息管理 - 公司应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档案供查询[5] - 董事会办公室是唯一办理对外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5] - 依法报送统计报表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5]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8]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要做好信息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0]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 个工作日报送结果[12] - 违反制度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证券法》等规定执行[12]
利君股份(00265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2025-09-10 17:1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3,34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会议相关 - 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提议召开临时会议[6] 担保相关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决议相关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7] -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7] -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50%[8]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8] 信息披露与报告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征询审计委员会意见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0] - 股利分配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0]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1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可根据需要更换并公告[11]
利君股份(00265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0 17: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6日14:0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2] 提案与投票 - 提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651",简称为"利君投票"[9]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00 - 12:00、13:00 - 17:00[6] - 登记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选举规则 -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3位,股东选举票数=股份总数×3[10] - 选举监事应选2位,股东选举票数=股份总数×2[10] 授权委托 - 可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15]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6] - 授权委托书复印等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盖章[16]
利君股份(002651) - 第六届董事会第07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7:15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10:00召开,通知9月4日发出[2] -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表决均9票同意,需提交股东大会[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6]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6] 公告发布 - 相关公告于2025年9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及网站发布[3][5][6][8]
利君股份(002651) - 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5-09-08 16:00
活动信息 - 公司将参加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登录“全景路演”参与[2] - 活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4:00 — 17:00[2] 交流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就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业绩等问题与投资者交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