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搜索文档
先锋电子(00276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8-04 17:45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4日下午14时召开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6]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175人,代表26,864,722股,占比17.9098%[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6762822股,占比99.6207%[13]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26,698,522股,占比99.3813%[14]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41,050股,占比72.6307%[15]
先锋电子在杭州新设智能系统公司
企查查· 2025-08-04 10: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先锋智能系统(杭州)有限公司由先锋电子(002767)全资持股[1][3] -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1][2] - 法定代表人崔親[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1186-1号3幢19楼[2] -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 - 登记状态为开业[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和销售[2] - 涉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与销售[2] - 开展电子元器件制造和批发业务[2] - 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和销售[2] - 涵盖集成电路销售业务[1] - 包含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和销售[1] - 涉及终端计量设备销售[1] - 包含物联网设备销售业务[1] - 从事计算机构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2] 行业分类 - 公司所属国标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2]
先锋电子: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INNOVER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邮政编码310052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7][8] - 公司由原杭州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于2015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为"科技标志企业兴衰,质量决定企业存亡",以"用户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为信念,持续创造客户价值 [13]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物联网技术研发等一般项目,以及特种设备制造等许可项目 [14] 公司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500万股,面值1元,现有已发行股份1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9][20] - 主要发起人石政民持股4,894万股(65.25%),石义民持股2,250万股(30%),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1% [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监事选举、利润分配等职权 [4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职权 [122][12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117] 重要治理规则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4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8] - 重大资产交易涉及总资产50%以上或净利润50%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49] - 风险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或累计达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54]
先锋电子(00276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7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石政民持股4,894.00万股,持股比例65.25%[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可决定经营方针等[1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0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8]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包括一名职工代表[4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2] - 监事会决议需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单一年度内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4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46] 担保与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决定[14]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重大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1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8]
先锋电子(00276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17 17:15
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注册登记机关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 - 章程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去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 - 副总经理设置数量变为1 - 6名[2] - 修订后章程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先锋电子(002767)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7-17 17:15
资金运用 - 公司拟用不超3亿闲置自有资金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1][2][3][12] - 投资目的是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2] 产品与决策 - 投资品种为不超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3] - 董事会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操作[3] 风险与审议 - 投资受市场影响,收益不可预期[5] -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先锋电子(00276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17 17: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8月4日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 现场会议在杭州先锋电子24层会议室召开[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4]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9:15 - 15:00[16] - 投票代码为362767,简称为“先锋投票”[11]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3]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00 - 11:00、13:30 - 15:30[8]
先锋电子(00276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5-07-17 17:15
会议情况 - 杭州先锋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2]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通过,待股东会审议[4]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审议通过[4] 资金运用 -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不超3亿闲置资金投低风险理财,有效期12个月[3]
先锋电子(00276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5-07-17 17:15
会议情况 - 杭州先锋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7位董事全到[2] 议案通过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7票同意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4]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4] 资金安排 -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不超3亿闲置资金投低风险理财,有效期12个月,待股东会审议[3]
先锋电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3 00:2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600,000元 [2] -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 - 若公司总股本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 扣税细则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96元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2]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 实施时间及对象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0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分派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0日发放 [3] 咨询信息 - 咨询机构为公司董秘办,地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联系人为崔静,电话为0571-86791106,传真为0571-8679111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