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绿康生化(002868)
icon
搜索文档
*ST绿康(0028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5-10-23 18:47
董事和高管股份转让规定 - 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上年末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增持计划应包含拟增持股份数量、金额、期限等内容[2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上市满1年,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上市未满1年,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 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期满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4] 交易限制与报告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13]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进行股票买卖[19]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4] 其他规定 - 违反《证券法》47条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和高管相关规定执行[2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2]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公司章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9] - 制度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法规等抵触以上述法规为准[2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 证券交易确认 - 有人拟进行公司证券交易,需董事会确认[31] - 需确认已知悉买卖公司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且无未公告股价敏感信息[32] - 董事会对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进行确认[34]
*ST绿康(0028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8:47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公司原则60日内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辞去该职,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5] 解任生效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6][7]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完成文件等移交[8]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10] 追责复核 - 公司发现违规董事会制定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可15日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4]
*ST绿康(002868) - 累积投票制制度
2025-10-23 18:47
董事选举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等于股份总数乘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人选[4]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按规则计算且只能投独立董事候选人[7]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按规则计算且只能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7] - 行使表决权总数多于拥有数,投票无效[7] - 行使表决权总数少于拥有数,投票有效,差额视为放弃[8] 董事当选及后续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10]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选举出现未列情况,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4]
*ST绿康(00286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3 18:47
审计制度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5] - 内审机构及人员需保持相对独立地位[8] - 审计部拟订制度和计划报审批后实施[17] 审计职责与权限 - 职责包括拟订制度、开展审计及后续管理等[10] - 权限包括在内部控制中享有权利、索取资料等[13] 审计范围与内容 - 范围包括公司、公司单位和合作项目[15] - 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情况[16] 审计流程 - 年初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报审批后执行[18] - 实施审计前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企业[21] - 被审单位对意见稿有异议10日内提书面意见[26] 后续管理 - 定期组织后续审计和审计回访[28] - 编制审计业务规范程序并适时调整[30] 违规处理 - 对拒绝提供资料企业和个人建议处分[33] - 对泄漏机密内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34] 制度制定与施行 - 制度由审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董事会批准[38] - 审计部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38]
*ST绿康(0028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18:47
制度适用范围与目的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2] - 目的是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加大问责力度[2]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或绝对额有标准[3]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业绩差异大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7][8] 责任追究相关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多种责任追究形式[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9]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1] 制度实施与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2]
*ST绿康(0028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3 18:47
独立董事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3]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会议召开与主持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5]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7]
*ST绿康(00286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23 18:47
委托理财原则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用闲置资金[4] 审批额度 - 单次或任意时点余额不超净资产10%,总经理审批[8] - 不超50%,董事会审议[8] - 超50%,股东会审议[8] 报告安排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财务总监报告情况[12] - 每年度结束后15日编制报告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报告[12] 后续处理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记账,合同归档[14] - 按准则核算并在报表列报[14] 实施与披露 - 方案通过后,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提交审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ST绿康(0028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3 18:47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秘组织实施,证券部日常管理[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4]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受限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是知情人[10]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10年[13] 信息披露与报送 - 证券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报知情人档案等至监管部门[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变动后2个工作日重新报备更新名单[16] - 发现内幕交易等问题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7] - 专门责任人向董秘报送相关情况时限为事项重要时点当日[21] - 对外报送涉及内幕信息资料报送时限为事项发生当日[22] - 各部门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披露时间[22] 协议与告知 - 相关事项经办人应出示《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签订《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24] 违规处理 - 违规披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自查处罚并报送结果备案[2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提供信息前签保密协议[26]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不得在内部网站传播[26] - 相关责任人未履行职责,公司可降薪等并追偿损失[26] - 内部知情人违规,董事会采取措施并移送线索,公司追偿损失[27] - 股东等关联方违规,公司移送线索并追偿损失[27] - 中介服务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等并追偿损失[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券法规执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一事一记,记录多方面信息[34]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需签名确认[37]
*ST绿康(0028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7]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等[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与工作流程 - 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9] - 内部审计部提供资料,审计委员会评议后呈报董事会[13][14]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7] - 规则与新法律或修订章程抵触时应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0] - 规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0]
*ST绿康(002868) - 公司章程
2025-10-23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541.5837万元,股份总数为15541.583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 截至2012年3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值为127511330.83元,折为9000万股[14] 股东信息 - 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637.8万股,比例40.42%[14] - 合力(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84万股,比例37.60%[14] - 福州市鼓楼区富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46万股,比例9.40%[14] - 上海康闽贸易有限公司持股592.2万股,比例6.58%[14] - 福建梦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40万股,比例6.00%[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的规定[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2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1]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相关规定[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及除董事、高管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应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8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0]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3] - 董事会有权审议多种关联交易及交易事项[84][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00][101]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2] -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2]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4]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15] - 公司当年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13]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解聘或者不再续聘时,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25]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有相关规定[12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及相关网站为刊登公告和信息的平台[1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6]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