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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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亿元罚单“长牙带刺”追责
南方都市报· 2025-12-04 07:07
监管执法动态与典型案例 - 证监会年内开出两张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亿元级别罚单 最高金额达1.59亿元 彰显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长牙带刺”的监管决心 [2] - 江苏证监局对前证券公司副总裁陈某涛开出1.35亿元罚单 其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相关账户交易信息 控制8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被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并罚款9030.10万元 [3] - 证监会处罚证券从业人员展翔违规买卖股票 责令处理非法持股并罚没1.59亿元 为年内最大金额罚单 [4] - 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被罚没1842.29万元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 罚款1121万元 [4] 处罚措施与组合拳 - 监管对典型案例采取“没一罚二”与“市场禁入”的组合拳 陈某涛案中 针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和违规买卖证券两项行为 均分别适用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两倍罚款的处罚 [5] - 对情节严重者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展翔和孙永祥均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 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发行人董监高职务 [6] - 陈某涛被采取更严格的“8+5”年市场禁入措施 8年内禁止担任相关机构董监高 5年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交易所有上市或挂牌证券 [7] 执法影响与行业分析 - 2024年证监会开展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 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8] - 专家指出 巨额罚单与市场禁入直接抬高违法经济与职业成本 形成“不敢违”的初级震慑 但纵深威慑需依靠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紧密协同 尤其“行刑衔接”的强化 [8] - 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直指机构内控深层短板 核心矛盾在于业务扩张与合规管理失衡 以及传统监控与新型风险脱节 对复杂业务全流程风控不足及对新型隐蔽手段识别失效是难点 [9] - 内控升级需转向“实质风控” 机构需实现“技防”与“人防”融合 利用大数据、AI进行实时穿透监测 并将合规内嵌于业务流程 对核心岗位实施制衡式监督 构筑“不能违”的防线 [9]
年内两起券商亿元罚单落地背后:“长牙带刺”严监管持续升级
搜狐财经· 2025-12-02 17:56
监管执法力度与典型案例 - 证监会年内开出两张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亿元级别罚单 最高金额达1.59亿元 彰显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2] - 江苏证监局对前证券公司副总裁陈某涛开出合计1.35亿元罚单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 并处罚款9030.10万元 [2][5] - 陈某涛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相关账户交易信息 并控制8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2] - 另一起亿元罚单针对从业人员展翔 因其在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控制他人账户买卖股票 被罚没共计1.59亿元 [6] - 湘财证券前总裁孙永祥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行为 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21.29万元及罚款1121万元 合计1842.29万元的千万级别罚单 [6] 处罚措施与市场禁入 - 监管对典型案例采取“没一罚二”与“市场禁入”的组合拳 陈某涛两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均按此原则执行 [7] - 展翔与孙永祥均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间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发行人董监高等职务 [8] - 陈某涛被采取更严格的“8+5”年市场禁入措施 8年禁入内容与上述两人相同 额外5年则禁止其以任何名义直接交易所有上市或挂牌证券 [8] 执法行动与行业影响 - 2024年证监会开展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专项治理 对38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对66名从业人员及7家证券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9] - 专家指出 巨额罚单与市场禁入抬高了违法经济与职业成本 形成“不敢违”的初级震慑 但纵深威慑需依靠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紧密协同 [9] - 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直指券商机构内控在“业务扩张与合规管理”失衡及“传统监控与新型风险”脱节等方面的深层短板 [10] 内控管理升级方向 - 专家认为内控升级必须转向“实质风控” 监管通过“双罚制”将压力传导至机构管理层 [10] - 机构需实现“技防”与“人防”融合 利用大数据、AI进行实时穿透监测 并将合规内嵌于业务流程 对核心岗位实施制衡式监督 构筑“不能违”的防线 [10]
严监严管持续优化资本市场新生态
证券日报· 2025-09-29 00:08
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持续强化资本市场全链条监管 对财务造假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通过完善法规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和构建立体追责机制净化市场生态 [1][2][8] - 投资者保护体系不断完善 从"事后赔偿"转向"事前预防+多元救济" 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 示范判决等机制提升维权效率 康美药业案赔付投资者24.6亿元 紫晶存储案赔付10.9亿元 [5][6][7] - 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作出行政处罚2214份 罚没414亿元 较"十三五"分别增长58%和30% 五年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线索超700件 [2][9] 监管执法行动 - 聚焦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 操纵市场 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行为 对康美药业 美尚生态 紫晶存储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严肃处罚 [2] - 查处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去年以来至2025年8月已查处67家退市公司 移送33家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 [3] - 打击隐蔽性违法行为 对中核钛白定增融券罚没2.25亿元 破除造假"生态圈" 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同步追责 [3] 制度体系建设 - 新证券法 刑法修正案(十一) 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规构建资本市场"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2] - 新"国九条"出台后配套60余项规则 全方位重构基础制度和监管底层逻辑 [2] -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会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8] 投资者保护机制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新规 证监会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5] -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 示范判决 持股行权等机制落地 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赔偿投资者24.6亿元 [5] - 推动欺诈发行责令回购机制与先行赔付制度常态化落地 优化行政罚款优先用于赔付投资者的具体条件 [6] 监管技术提升 - 运用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性 推进科技赋能监管 提升风险早识别能力 [3][4] - 会同公安部门运用联合情报导侦方式 综合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化手段提升案件查办效能 [8] - 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 构建齐抓共管 打防结合的综合惩防体系 [8]
经济日报:对财务造假就该立体追责
搜狐财经· 2025-09-18 09:40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ST东通连续4年虚增收入和利润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1]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1]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退市与司法处理 - 公司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 - 证监会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坚持应移尽移原则 [3] 财务造假动机分析 -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美颜"获取更高估值和融资便利 [1] - 管理层借虚假数据完成业绩考核 获取薪酬奖励及减持套现机会 [1] - 中介机构通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获取超额灰色收入 [1] 监管措施升级 - 监管部门采取立体追责模式 包含罚款/退市/禁入/刑事移送等多维惩戒 [1] - 通过组合拳式监管破除造假生态圈 体现零容忍态度 [1] - 市场禁入措施针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等"关键少数" 防止重操旧业 [2] 造假后果与市场影响 - 财务造假导致企业诚信根基受损 需连本带利吐出造假所得 [2] - 强制退市与刑事移送打破"上市圈钱 退市免责"的幻想 [3] - 形成惩防并举的监管闭环 倒逼上市公司完善内控机制 [3]
对财务造假就该立体追责
经济日报· 2025-09-18 06:07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ST东通处以2.29亿元公司罚款,并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2]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ST东通因涉嫌重大违法触及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启动退市程序,涉嫌犯罪线索将移送公安机关 [2][4] 财务造假行为分析 - *ST东通连续4年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虚增收入和利润 [2] - 上市公司通过“美颜”财务报表以获得更高估值和更方便融资 [2] - 管理层通过粉饰数据以完成业绩考核、获取薪酬奖励及股价高位减持套现 [2] 造假动机与利益链 - 中介机构通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换取远高于正常报酬的灰色收入 [2] - 控股股东、实控人等“关键少数”存在带头违规现象 [3] - 部分公司曾抱有“上市圈钱、退市免责”的侥幸心理 [4] 监管趋势与市场影响 - 监管模式由单点打击升级为立体追责,采取罚款、退市、禁入、刑事移送组合拳 [2][4] - 旨在以“零容忍”态度破除造假生态圈,让造假者承受倾家荡产的后果 [2][3] - 塑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市场环境需依靠有力的事后惩罚和周密的事前防范,如规范信披、严格审计等 [4]
重庆证监局严处ST天圣信披违法
中证网· 2025-09-12 21:37
公司财务违规 - ST天圣在2017年通过账外资金池支付销售费用虚增利润总额0.92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的30.21% [1] - 2018年通过相同方式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0.61% [1] - 重庆证监局对公司及22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439万元罚款 [1] 监管处罚措施 - 对实控人刘群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 - 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实施5年和8年市场禁入 [1] - 追责范围涵盖时任董监高人员及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的非董监高人员 [1] 案件查处特点 - 本案系实控人刘群刑事犯罪行为的伴生案件 司法机关已对其判处19年有期徒刑 [2] - 形成刑事 行政追责闭环 明确将对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查处 [2] - 处罚决定生效后将推动适格投资者通过代表人诉讼机制主张民事赔偿 [2] 监管信号释放 - 案件释放资本市场"零容忍"监管明确信号 [1] - 监管部门持续完善追责与赔偿机制 织密投资者保护网 [2] - "零容忍"将成为常态 市场违法成本显著提升 [2]
300280退市,大额财务造假,阻碍执法……“首恶”终身禁入
证券时报· 2025-09-05 22:06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深交所决定终止*ST紫天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期满后摘牌[1] - 退市原因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1][4] 财务造假细节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涉及三份定期报告造假行为[3] - 2022年年度报告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 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验收未收款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7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3] - 2023年年度报告违规使用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及12名管理层人员合计罚款3840万元[4]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 - 除财务造假外 公司还存在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以及拒绝阻碍执法等多项违规行为[4] 法律追责进展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6]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6] - 公司行为可能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诉标准 不排除进一步刑事追责[6]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多重法律责任[6]
*ST紫天被强制退市 监管立体追责警示“零容忍”
证券日报网· 2025-09-05 21:55
公司退市决定 - 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整理期届满后将正式摘牌 [1] - 终止上市核心原因为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未能在证监会要求期限内完成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的整改工作 且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1]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2022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严重虚假记载 通过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和虚增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等手段 累计虚增收入24.99亿元 [2] - 2022年未抵销子公司短信内部交易 虚构短信发送业务 虚增营收7.78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44.59%) 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2.07亿元(占当期营收14.56%)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3] - 2023年年度报告对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收78.63%) [3] 监管处罚措施 - 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管理层12人合计处罚3840万元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财务造假收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4] 追责与法律后果 - 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9月对公司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刑事立案 同时相关行为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诉标准 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6] - 已有投资者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6]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包括行政处罚、强制退市、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 即使退市后仍须承担违法违规法律责任 [5] 公司背景与转型 - 公司前身为南通锻压 2011年12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2016年控股股东变更后通过并购转型广告传媒业务 2018年更名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300280,退市!大额财务造假,阻碍执法……“首恶”终身禁入
证券时报· 2025-09-05 21:44
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期满后将被摘牌 [2] - 退市原因为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5] 财务造假细节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涉及三份定期报告造假 [3][4] - 2022年年度报告中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 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4]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通过客户验收且未收到款项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7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4] - 2023年年度报告违规使用总额法确认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收入 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 [4] 监管处罚与人员追责 - 证监会对公司及12名管理层人员合计罚款3840万元 [5] - 对决策组织实施造假的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公司存在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报以及拒绝、阻碍执法等多项违规行为 [5] 法律追责进展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试图挽回投资损失 [7]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 [7] - 公司虚增收入规模和违规情节可能达到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标准 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7]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多重法律责任 [7]
300280,退市!大额财务造假,阻碍执法……“首恶”终身禁入
证券时报· 2025-09-05 21:42
公司退市决定 - 深交所决定终止*ST紫天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将于9月15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 [1] - 退市原因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1][4] 财务造假细节 -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连续两年虚增收入合计24.99亿元 [3] - 2022年年度报告中虚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和短信发送服务业务 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44.59%)虚增利润0.85亿元(占利润总额35.99%) [3]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通过客户验收且未收到款项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虚增收入2.07亿元 虚增利润0.79亿元(占利润总额51.64%) [3] - 2023年年度报告违规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通过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78.63%) [3] 监管处罚措施 - 证监会对公司及12名管理层人员合计罚款3840万元 [4]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和财务总监李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 可能进一步追究"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事责任 [6] 后续法律追责 - 投资者已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6]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多重法律责任 [6] - 监管层通过"应退尽退"与"立体追责"组合拳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