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002880)

搜索文档
卫光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2-06 19:48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制定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法规规定[1] 员工持股计划优势 -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1] - 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1] 后续安排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卫光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2-06 19:48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 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2-06 19:4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预计200人[7]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7]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8] - 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8] - 存续期不超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8] 参与人员及份额 - 参加对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和骨干员工[7] - 董事长和总经理拟认缴份额均为200万份,各占6.67%[22] 股票购买 - 以3000万元和24.49元/股测算,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122.5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0.54%[26] - 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25][27] 管理与决策 - 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30] -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4] 实施与变更 -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5] - 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57] 存续与清算 - 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27]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55] 员工权益处理 - 擅自离职按认购成本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二者孰低原则强制收回份额[60] - 正常辞职按认购成本强制收回份额[61] - 职务变更所持权益不变更[6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及意见等[70] - 完成标的股票建仓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每月公告实施进展情况[70] - 完成过户2个交易日内临时公告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70]
卫光生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2-06 19:48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筹集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每份份额1元,任一持有人持股不超股本总额1%[11] - 存续期36个月,届满前1个月可延长[14] - 锁定期12个月,期满后12个月内管委会有权售股[15] 实施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等[7] - 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股东大会前公告[7]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半数以上通过可实施[7] - 完成建仓前每月公告进展,过户后2个交易日披露获股信息[7] - 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取得并持有股票[12] 参与人员 -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董)、监事、高管和骨干员工[10] 管理机制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19] - 管委会提前5日书面通知持有人开会[22] - 议案经1/2以上份额同意通过,特殊规定除外[26]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临时提案和提议开会[27] - 管委会由5人组成,设主任1人[29] - 管委会不定期开会,提前3日通知,可通讯表决[33]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3] 持有人权益与义务 - 按份额享有资产权益、表决权等权利[37] - 按份额缴纳认购资金、承担投资风险等义务[38] 资产与分配 - 资产包括股票权益、现金存款等[41] - 存续期内不得分配,届满或终止30个工作日内清算分配[43] 变更与终止 - 实际控制人变更,持股计划不变[44] - 变更需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通过[45] - 期满自行终止,锁定期满资产为货币资金可提前终止[46] - 存续期内权益未经同意不得转让,擅自转让无效[48] - 擅自离职等按孰低原则收回权益,正常离职按认购成本收回[48] 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3]
卫光生物: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2-06 19:48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计划内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 - 实施计划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利于公司发展[2] -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已征求职工意见[2] - 关联董事审议时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3]
卫光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1 19:5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2 为进一步增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更 好地开拓区域市场,提升公司原料血浆供应能力,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评 估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以 1,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市彦嘉实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万宁卫光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宁卫光)20%股权。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万宁卫光 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下属单采血浆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 ...
卫光生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8:56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 或特殊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 ...
卫光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8:56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 理制度。全体董事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 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书面表 ...
卫光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2 18:5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需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任期与生效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卫光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2 18:5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