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002952)

搜索文档
亚世光电(002952.SZ):拟推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5-09-12 21:04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1.64亿股的1.22% [1]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1人 授予价格为每股10.35元 [1]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1]
亚世光电:拟向激励对象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20:50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51人 授予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1]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0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1.64亿股的1.22% [1] - 授予价格定为每股10.35元 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 业务构成 - 公司营业收入完全来自电子加工业务 占比达100.0%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为33亿元 [2]
亚世光电(00295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9-12 20:50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合规性 - 激励计划多方面要求均符合规定[1][2][3] 激励对象相关 - 董事、高管激励对象草案列明姓名、职务、获授数量[2] - 董事、高管激励对象设绩效考核指标为行权条件[2] 计划拟定与审议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限售规定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专业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有利公司且无损害利益意见[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5] - 指标客观公开利于提升竞争力[4] - 说明设定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4]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5]
亚世光电(00295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9-12 20:50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434.00万股的1.22%[6][26] - 首次授予160.00万股,占授予总量80%,占公司股本总额0.97%[26] - 预留40.00万股,占授予总量20%,占公司股本总额0.24%[26]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7][35] - 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1人[7][2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28] 时间安排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需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0][29]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21][2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4] 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40%、30%[8][32]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则分两期,比例各为50%[8][3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后授予的限售期有不同安排[30]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触发值不低于8%[39] - 2026年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触发值不低于16%[39] - 2027年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24%[39]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业绩考核目标有不同安排[39] - 202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20%,触发值不低于16%[42] - 202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以2024年为基数不低于30%,触发值不低于24%[42] - 2025 - 202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不低于10%、20%、30%[46] 费用摊销 - 预计授予的总摊销费用为1524.80万元[53] - 2025年预计摊销费用228.72万元[55] - 2026年预计摊销费用800.52万元[55] - 2027年预计摊销费用381.20万元[55]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114.36万元[55] 特殊情形处理 - 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等[56] - 激励计划正常实施情形:公司控制权变更、出现合并或分立情形[56] - 激励对象因特定违规行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59]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当年达条件的,应在退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解除限售,否则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利息回购注销[6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60]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利息回购注销[6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原程序进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61]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利息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部分由继承人继承[61] 其他 - 激励对象考核分数90分以上(含90),解除限售比例100%;60 - 80分(不含80),解除限售比例70%;60分以下(不含60),解除限售比例0%[44]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若60日内未协商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62] - 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调整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同时及时公告[66] - 公司实施回购时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经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66]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8]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
亚世光电(00295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9-12 20:50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434万股的1.22%[6][26] - 首次授予160万股,占授予总量80%,占公司股本总额0.97%[6][26] - 预留40万股,占授予总量20%,占公司股本总额0.24%[6][2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51人[7][21]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21] 授予价格 - 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7][35] - 授予价格确定方法为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19.92元的50%(9.96元)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20.70元的50%(10.35元)中的较高者[36] 有效期与限售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2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限售安排[30]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40%、30%,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解除比例[8][32]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2026、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10%、20%、3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8%、16%、24%[39]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安排一致;若于披露后授予,2026、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0%、3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16%、24%[39][42] 费用摊销 - 预计授予的总摊销费用为1524.80万元[53] - 2025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228.72万元、800.52万元、381.20万元、114.36万元[55]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47]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47]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4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1+n)[48] - 配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P1+P2×n)÷[P1×(1+n)][49]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7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按规定程序持有[73]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73] - 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且当年满足条件,应在退休半年内申请解除限售[72]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2]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62]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2]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终止时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 其他规定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64]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65] - 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股票解除限售前,股价低于授予价,董事会可决定回购[69]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授予或解除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68]
亚世光电(00295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9-12 20:50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含财务总监等[3] - 授予总数 2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22%[3] - 预留 40 万股,占授予总数 20%,占股本总额 0.24%[3] 激励对象分配 - 财务总监贾艳获授 6.5 万股,占授予总数 3.25%,占股本 0.04%[3] - 50 名中层及骨干获授 153.5 万股,占授予总数 76.75%,占股本 0.93%[3] 规则限制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不超公司股本 1%[2]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累计不超股本 10%[2] - 预留权益比例不超拟授予权益 20%[2] - 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等[2]
亚世光电(002952) - 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2 20:49
公司基本信息 - 亚世光电注册资本为16434.00万元人民币[6] - 股票代码为002952,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5] - 《营业执照》于2025年7月30日核发[5]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9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9月12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3] - 首次授予涉及激励对象51人[2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0] - 实施需公示激励对象10天以上,股东会表决需2/3以上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合法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2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或关联人员,董事会表决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29] 其他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8] - 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8]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0][31] - 《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符合相关规定[32] - 公司需继续履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35]
亚世光电(00295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12 20:48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 - 2025 - 2027年,预留部分若2025年Q3报告披露后授予为2026 - 2027年[10][14] 营收增长率目标 - 首次授予2025 - 2027年目标分别不低于10%、20%、30%,触发值8%、16%、24%[10] - 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目标及触发值[10] 限售解除比例 - 公司层面按业绩完成度,个人层面按考核分数[10][13] 考核相关 - 每年考核一次,结果5个工作日内可了解,有异议可沟通申诉[14][16] - 考核结果为解除限售依据,记录保存5年[17][18] 实施时间 -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亚世光电(00295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12 20: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29日14:00召开[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7]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4 - 26日9:00 - 11:00、13:00 - 15:00[10] 投票信息 - 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结果为准[4][6] - 网络投票代码“362952”,简称“亚世投票”[18] - 深交所交易系统9月29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可投票[19] 审议议案 - 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9] 登记信息 - 登记方式按自然人、法人、委托代理人区分,不接受电话登记[11]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4045[12]
亚世光电(0029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9-12 20:45
激励计划资格与合规性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不得实施情形[1]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待股东会审议[2] 激励对象相关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部分人员,不包括特定人员[4]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及公示说明[5] - 该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5]